事发已经两年左右
当时透过邮局汇款被诈骗1万2千元左右
请问有机会将钱取回吗?
以下是昨天才收到的移送并办意旨书(我是第二个受害人),
https://imgur.com/zdrZphJ
图一
https://imgur.com/sNht4kJ
图二
https://imgur.com/VNY9xzz
图三
这一封信有说道前一个受害人的钱已经被诈骗集团领空。
是不是不一定能将钱取回来?
法院会不会强制被告人还钱?
开庭是不是告诉人不用出庭?
那么要如何向法院表达“想将钱取回”的想法?
小弟才刚成人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