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版的前辈,小弟有个事情想询问。
案由,某知名电子公司于2016年,向家人的公司采购商品,有批货款钱(约12万)迟迟未
付。于2017年有亲自登门拜访,也协调好分期还款,缴了两个月后即无故中止,对方开始
又无故不接电话,避不见面,也不处理。
于是查了资料,想想也只好走正常法律途径,但越了解越深越对法律(欠钱人)失望...
目前的进度:
一、寄了存证信函。
二、日前收到调解庭,我们也出席了,但对方未到。
调解委员告知不再第二次调解会,直接给法官处理,下一次就是"辩论庭"。
(他有私下建议我们还是自己去找他们解决比较快)
但他也有说到,就算判决胜诉,我们也不过拿到一张"债权凭证",实际上还是要看对方
是否有能力解决(或者不想解决)。
于是我们还很傻的跑到对方公司去拜访,想说能降低总还款额让他们先还,对方摆明了
就是一副嘴脸,“阿你们都走法律程序了啊...一切就依照法律程序走吧,到时候法院
会通知我们判决再说囉!”也说它们还有很多条正在处理,反正一切依照法律流程走吧。
以下是想请问的几个问题:
一、是否下一次参加辩论庭,法官即会判决?
二、拿到判决书后,若也拿到债权凭证,是直接去执行支付命令即可?
三、若执行支付命令前,是否能查询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公司/或者资金该怎么查)
自己上网查了资料,还想再请教:
一、如果对方目前对方公司还是正在营运,那么执行支付命令是否能拿到欠款?
二、若对方继续摆烂该如何处理?
三、若对方已经完成脱产?是否有可能?但现在的公司还是正常在营运,那么支付命令是
否变成查封对方公司的资产(例如设备/电脑等等)?
以上,感谢版上的前辈,或者该如何处理,请大家帮忙,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