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知情下 借人头帐户给诈骗集团

楼主: jerrypan1 (jerry)   2018-07-12 13:38:39
第一次在这里发文
想帮朋友A问一下
我的朋友A 在fb看到B发广告文
把帐户出借 就可以赚到钱
A也没多想 或许贪小便宜
就相信了
(B为诈骗集团)
于是
A把自己的存摺跟提款卡 寄给B
还拍照身分证给B 也留了电话号码
过几天后
他接到银行通知
帐号被冻结了
然后被受害人提告了
他才发现B是诈骗集团
自己的帐户被当人头
户头里
受害人汇了10万台币
其中3万被B领走了
剩余7万被冻结
我朋友A完全没动那10万元
也没收到诈骗集团B 当初答应的报酬
总之
虽然A不知道B是诈骗集团
但A确实是贪小便宜
请问一下
我朋友A这样有犯法吗
还是只有B算犯法?
(受害人只有对A提告 因为是A的帐户)

如果要和解 大概会赔多少钱?
另外
朋友A有安排暑假出国玩
这个情况下可以出境吗?
感谢各位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7-12 13:47:00
去警局做笔录、检察官、法官面前就照实讲。一、刑事方面,可能会被认为是刑法第339条或第339条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7-12 13:48:00
你朋友是帮助犯 基本上受害人3万损失是一定要赔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7-12 13:48:00
四诈欺罪之帮助犯。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7-12 13:49:00
再来就看是否愿意多花几万争取缓起诉或不起诉(看检察官心情)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7-12 13:50:00
二、民事方面,依民法第185条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
作者: hidog (.....)   2018-07-12 13:51:00
民事赔偿逃不掉 刑事就老实讲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7-12 13:52:00
除了是有严重的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或是年龄很小,否则一句不知情,法官是不会采纳这种说法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7-12 13:53:00
跟法官检察官说自己不知情...不是把法官当白痴 就是把自己的智商设定在30以下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7-12 13:53:00
因为法官会认为行为人应该会有这种常识。在把帐户拿给他人使用时,就要有帮助洗钱或协助犯罪的认知了。但还是要照实讲,事先不知道会被作为犯罪用途就是了。另外一点是信用联征方面可能会出问题,尤其是被拿去犯罪之用帐号的那家银行。七万还给对方,三万部分建议多给一两万和解,看检察官能否缓起诉或不起诉。
作者: hidog (.....)   2018-07-12 14:27:00
可以对诈骗集团提告 但你要先找得到人 而且钱应该要不回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12 14:30:00
有钱出国耶~~~你觉得检察官会怎样看待你那位朋友A呢???检察官早就不信 "我不相信B是诈骗集团"这种老话了...受害者当然现在先从A告起,去告不知道在哪的B干吗??若你那位朋友A,可以供出B在哪边,联络方式怎样,或许吧...没有用的......那些检察官大都会认为是加工的想必一定是什么公司作帐,需要帐户分散资金等等....今天诈骗已经十几二十几年了,各种宣导案例等等不胜枚举防范诈骗早已是共识,检察官也都是以这样的看法去起诉各类提供帐户给诈骗集团,事后再想以各种借口的民众脱罪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7-12 15:20:00
标准的诈欺帮助犯,每个月法院都要开类似的案件,和解赔钱请求轻判
作者: hidog (.....)   2018-07-12 15:32:00
基本上就是花钱消灾了啦 找不找律师影响不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12 16:40:00
1.坦承一时不察,认罪协商,2.民事和解,钱赔一赔律师费省下来,律师费拿去赔对方被盗领的金额...差不多....3.不要再讲三小 "不知情" 了.....
作者: dr45jfga (xvav5ip)   2018-07-12 17:17:00
把律师费省下来赔给对方比较好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8-07-12 18:13:00
你朋友肯定成罪,以前我服替代役在地检站了一年的庭这种出借帐户的案例一个都逃不掉每个被告的抗辩都是他不知情拿三万赔被害人还有机会换缓起诉,想一毛都不赔是不可能的
作者: samnpc   2018-07-12 19:08:00
不用告B,你只要有供出B,自然就会追诉B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7-12 19:45:00
律师费不如拿去谈和解
作者: liandchou (苦命人)   2018-07-12 20:03:00
有可能成立诈欺帮助,建议与被害人和解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7-12 21:28:00
帮助诈欺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7-12 22:05:00
大家都忽略一件事了 说不定A真的不知情 情由可缘原po快带你朋友去验智商 说不定只有30 不然正常人应该都有能力可以知道是诈欺用..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8-07-13 21:18:00
照目前实务法院的操作 很难以“不知情”作为不成罪的理由......这种极私密的东西 本就不应轻易提供或出借他人 除非识别能力于行为时显有不足
作者: wallachia   2018-07-17 09:08:00
出借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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