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法律界的高手:
事情是这样:
母亲两年前过世
当时父亲将现在我和哥哥住的房子登记在我和哥哥名下,各1/2.
父亲今年5月过世,子女如下:
大姐 已婚,有一房子,住附近
二姐 未婚,有一父母之前买的房子,后续再由她每月给父母一些钱,不清楚她共付了多少
住附近
哥哥 与我同住,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极重度(智力方面), 有时很难沟通,或无法沟通
加油站当洗车工,上周日到加油站看他,看到他在洗厕所
父亲有帮哥哥做金钱规画及保险,但父亲并没有说哥哥可以不用工作
我也并不完全了解,他的金钱是否够他这辈子使用
我 (男)单身,40岁,还算稳定的工作
遗嘱情形:
约定书 二年前写的,标题约定书及内容(全打字),
内容大致是如下的表达: 板桥房子由二位姐姐均分,我不得有异议,
全部家人签名,盖章
见证人 父亲,叔叔,叔叔儿子(签名,盖章)
手写项目 今年四月父亲写的,没写标题,没有签名及日期
内容有提到 板桥房子由二位姐姐均分
另外板桥房子目前租人,租金由二姐姐均分.
口授 今年四月,父亲将子女四人叫至客厅,用讲的,
请子女边听边抄写,二姐看来是几乎没写,
印象中也有提到板桥房子由二姐姐均分,记忆力已经不大记得了
大姐 从今年三月父亲送急诊检查出癌症后,更加感受到大姐 态度恶劣,
凡事不愿好好的讨论
推论将来必然无法协调任何事,尤其是如果哥哥有出现状况,需要有人帮忙处理时
二姐 自行车,机车,汽车都不会,电脑也不大会,应无使用网络银行经验
声称父亲说哥哥财务由她管理
哥哥后续的照顾及一切,绝对是很大的问题,加上我虽然单身,
但我是想结婚成家的
目前只感受到二位姐姐想尽快继承板桥房子,对于哥哥的照顾,根据大姐的行为,
感到她无心了,二姐也只是偶尔到家里看看哥哥
两位姐姐的态度看来是快要把我当仇人了
因此我推论,以后最坏的情况是以后两位姐姐,不会帮忙照顾哥哥了,也不会再理我了
昨晚6/26,和姐姐们及父亲这阵子认识的阿姨讨论特留分时,
大姐态度恶劣,便请她离开我家.
后续阿姨一直表示我错了,总之我应该尽快把遗产按照我爸的交代,尽快办好
并说全都是我一直在拖!!后来我实在听不下去!
因为同事中,有一位大姐,她先生是代书,经询问同事,也和我说了相当多
她判断,约定书及父亲手写遗属均属无效遗嘱。
因此本想主张板桥房子我与哥哥各有特留分1/8,
后再想,若属无效遗嘱,便可主张板桥房子四人均分,
另外我拿到房子1/4的部份,预计要拿来照顾哥哥,而非我私人贪图遗产
但我想二位姐姐,一直有板桥房子是爸爸说给她们的观念
请问各位高手,不知若从法律观点,以上相关的法律观点我想的是否正确或有错
以及以人情世故方面我这样做这样想,是否周延.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