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edisonli (50岚~喝水也会饱)
2018-06-26 22:00:11半年前因为一件公然侮辱的案件报案
期间一直没有通知我相关的进度
今天我想到就自己打电话去地检署询问
结果地检署就告诉我已经不起诉了
下礼拜我就会收到不起诉书
想请问各位法律专家
这样的状况合理吗?
因为我是有附上证据的
如果证据有不足之处也该让我到侦查庭说明
何况证据非常明确
怎么也该让我当面知道不起诉的理由吧...
我稍微查询一下一些资讯有提到
传唤2次未到之类的才会不起诉
但是我没有接到传唤过...
这样申请再议会过吗?
先感谢各位拨冗回答
主要是想知道不经传唤告诉人就不起诉是否合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