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个问题想请教各位。是这样的,我母亲之前去海边散步看到一个浮潜用的
呼吸管,因为看了几天都没人拿加上地点位在出海口,以为是漂流物或是附近居民
弃置的(当地人都会把用旧的东西直接往防波堤底下丢),所以就捡回家了,她大概
是以为有在游泳的我用的到,但我其实没在潜水,所以就拿去网络上拍卖了,一切
就如各位想的,失主很巧的找上门了并且告遗失物侵占,就在除夕前一天我跟我妈
去了侦查队拍影片、做笔录,最后结束的时候,警察先生说因为动机单纯加上是初
犯,所以检察官那边应该会缓起诉,叫我们不要太担心,然后我们就回家了。
我做笔录前有先google遗失物侵占,衡量整个事发经过,我知道我跟我妈的确是理
亏,也清楚知道这次遗失物侵占的罪名会完整成立,无论如何,我跟我妈都愿意
认错、道歉,也愿意将拍卖的不当所得缴回,但就我这边来说,我其实还很担心工
作受影响,公司那边我能请假回事发地开庭等等,但假我就只能请几次,再多我就
不知该如何解释了,所以请问各位这件事大概之后会如何发展?
要上法院很多次吗?坐牢要坐多久呢?谢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