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预售屋换约,客变加减帐归属问题

楼主: peter7612 (彼得)   2017-12-02 01:35:27
我想问预售屋换约的买卖流程,本人今年透过仲介购入一笔预售物件,但
对于预售屋“客变加减帐金额”的流向有些疑虑。
在换约前,我透过仲介与卖方达成协议,也了解客变内容且建商会有加减帐,双方同意以
“原始合约价 + 卖方的获利差额”成交并完成权利转让,因此我必须放入履保帐户的金
额为“所有卖方已付款 + 卖方的获利差额”。
换约当天,建商告知卖方有设定交屋款,且客变的加减帐在交屋后会与交屋款合并计算并
退还,但原本的“所有卖方已付款”已包含交屋款,也就是换约当天,卖方尚有交屋款
(24万元)未付款。而买卖契约书写明“若建商合约书中未付款金额与契约书所载金额有出
入者,于换约时找补”。结果仲介却把交屋款扣掉减帐金额(20万元),最后只找补4万给
买方,而不是24万,因此剩余20万流入卖方。换句话说,买方损失20万,卖方除了获利差
额再多赚20万。
另外,换约时也签订切结书,内容为“新屋主接受客变,且加减帐在换约后由新屋主全额
负担”,结果最后加减帐却由原屋主负担,契约书中也未特别载明加减帐给予卖方。
请问该如何处理? 换约后对建商所有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应由新屋主承担? 原屋主是否可以
干涉并接收交屋后的加减帐金额?
作者: yesohya   2017-12-02 02:36:00
妳那24万应该算入售价 建商是认最后合约人妳们之间没算清楚不是他问题换约后契约就和原屋主无关了 建商也和原屋主无关原屋主(若自认因此)开价少开24万也和新屋主无关
楼主: peter7612 (彼得)   2017-12-02 03:13:00
交屋款24万是原始合约价的2%,包含在合约价内顺序是这样 工程款->换约->交屋款->加减帐->贷款卖方只付到工程款,但买方却先付工程款和交屋款换约当天建商未收交屋款,交屋款是否应全额退还买方?卖方把交屋款放入自己口袋是否合理?签合约时,仲介宣称(工程款+交屋款)就是卖方已付款结果换约当天才发现合约书上的交屋款卖方尚未付款
作者: yesohya   2017-12-02 03:30:00
SORRY 之前看反 妳有仲介说那句话的证据?没有就没有用 有就找仲介要
楼主: peter7612 (彼得)   2017-12-02 09:05:00
仲介口头说的,但契约书写明契约书上的金额必须与合约书的金额相符,如果不符必须找补且卖方也签切结书,加减帐为新屋主所有契约书和切结书都没有法律效力吗?卖方可以不用负责?
作者: yesohya   2017-12-02 10:26:00
你能不能一次仔细说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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