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因为朋友被积欠工程款(三张票都跳票约一百万多)
已经做了支付命令及强制执行程序
但后来才发现
原来强制执行只有银行收到函的当下
也就是说当下里面没钱也没办法做其他动作
当然后续也拿到了债权凭证
打去询问承办的书记官
他意思是 债权凭证可以在之后做强制执行的动作
可是若里面没钱也没办法拿回我们的钱
我的理解是 假设强制执行函在12/1到银行 就依当天存款处理 那假设他在12/15才有钱进
帐 我们一样无法拿到钱 是吗?
(一开始以为是只要做强制执行动作在未来帐户只要有钱入帐就会被扣部分还债权人)
真的很头痛
这些帐款说多不多但说少也不少
或是说还有其他建议方法处理吗?
可以直接走诉讼程序告对方诈欺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