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想离职的话关于契约期限的计算问题

楼主: feblast (giik)   2017-11-04 00:08:55
是这样子
小弟的家人最近找到新工作
打算离开现在的公司
不过是这样子的
公司的契约是三个月换约一次
就是换约之前要先签个自愿离职书结束现在的契约
然后再签一个三个月的契约
直接续约不就好了吗
不过总觉得这个步骤挺多余的
查了一下,未满三个月提离职不需要先预告
可以直接走人
不过在像这样子续了第二次约之后过了十天
在法律上的认定是只有十天的契约
还是会把之前的也算进去,这样子的话就必须提前告知了
另外公司有一条交接未满十天直接离开者有惩罚
不过这应该只是公司随便定来吓人的而已吧
作者: yesohya   2017-11-04 00:29:00
三个月一签违反劳基法机率不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1-04 00:44:00
就....规避劳基法......就酱.......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1-04 00:45:00
避免给离职金?
作者: yesohya   2017-11-04 01:22:00
老板脑子正常没事不正常我看过跟会计要钱被抖帐出来的 XDPS.脑子正常的老板会写好玩唬不过就算了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1-04 05:18:00
1) 换约自填离职、再重新受雇,除非有双方事先约定,这年资前后应该无法并计 2) 交接求好聚好散,会看工作内容哪些必须协助处理,依天数有没有满做为交接完成依据,若无满天数进行惩罚,未必理由正当。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11-04 13:18:00
所以实际工作多久? 中间有无间隔? 有间隔又是多久?超过三个月就提前预告,该怎样就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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