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pulsar (xpulsar)
2017-09-02 23:54:30租约里面有一条,
不得约定应由甲方负担之税赋, 若较出租前增加时, 其增加部分由乙方负担.
请问这一条是对甲方有利,还是乙方有利?
因为,我姐解释成. 不能全由甲方负担税赋,
所以有增加时, 乙方要补贴甲方的税赋增加部分.
而我的理解是, 甲方负担的税负, 即使较出租前增加, 仍要由甲方负担.
我是觉得我的理解是对,
可是被说我的国文不好, 有点咽不下这口气.
想请各位先进提供标准答案. 到底是谁对谁错. 谢谢~
如果有法律人可以详细解释, 就太感谢了.
PS: 甲方:房东, 乙方:房客.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7-09-03 00:13:00你对
不得约定[应由甲方负担之税赋,若较出租前增加时,其增加部分由乙方负担]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03 10:24:00这是定型化契约吧......刚翻到了,这是内政部颁的 定型化契约不得约定事项不得记载事项但是,定型化契约记得规范到的是常业房东吧....至于甲方乙方,建议写成 出租方 承租方这条是对承租方有利,但当承租方拿这出来,出租方可以不租承租出租双方也要本于互信,若你承租方若为承租,答应相关条款,事后反悔,拿这个告官,法院还是会审酌你的真意就像前阵子有个案,小王被抓奸,当时签下高额切结后来再犯,被告求偿,法官看说..这你在派出所签的和解书且你的财力可以做到,既然并未受胁迫,这应该是你的意愿判赔~~~~~~~~~~~~~~~
作者: wallachia 2017-09-03 10:39:00
现实上房客去申报导致房东税金提高,要提高租金或是干脆不租给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03 11:20:00突然想到,若房客一开始答应,后来背叛承诺,造成房东损失房东可否用 诈欺罪 或者是 背信罪 来提刑事诉讼???
这个不得记载事项是保护房客没错,但直接写入租约满奇怪的,这条不得记载事项只是限制租约中不得约定“
若申报租屋致有纳税问题,应由房客负担(或提高租金)”。而且理论上这是房东的所得,本来就应该依法纳税怎么可能依法申报租屋,反而要吃上刑责?这跟诈欺罪和背信罪的客观要件也完全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