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非自愿离职单与通报资料不一

楼主: blueandwind (蔚蓝风)   2017-09-01 10:52:23
今年8月30日早上十点临时通知中午后离开不用来上班了,签了资遣费与二十日告知费用和?
离职证明单上写着非自愿离职,依照劳基法第11条第5款。任职到期日到106年8月30日。
今日9/1日去申请失业给付,却发现前公司通报与我的纸张资料不符。
通报任职日期到9/6日,离职原因为非自愿离职,依照劳基法第11条第4款。
非常奇怪,也不解,只觉得自己平白损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到底是人事自己疏忽,还是公
请大家能否帮助我,先谢谢大家!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7-09-01 11:00:00
你8/30后就没去上班,是损失个鸟啊?你还想要公司在你没上班时发你的薪水?任职日写到下礼拜,公司还要帮你多缴一个月的劳保,让你爽到就算你去投诉,最多就是公司去函更正文件,你什么都没拿到,还会多一张国民年金的缴费通知
作者: yesohya   2017-09-01 11:23:00
劳保算天所以她还是会拿到缴费单 XD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01 11:28:00
他要9/6才能领失业给付啦,请公司更正就好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09-01 18:53:00
如果是资遣通报延误 那公司宁可多缴几天或一个月的保费
作者: furio (void)   2017-09-01 19:17:00
请问像原PO这样,任职到0830,但是有领20天预告工资,那请失业给付开始日期应该是那一天?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01 20:39:00
0830离职日喔离职当日后就没有劳保了,公司也不愿意出钱保一个月薪五万的员工,劳保职保劳退健保9.3千元非常贵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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