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共有土地遭多数共有人出售

楼主: weirdooo (..)   2017-08-17 15:50:59
想请教以下案例该如何处理:
友人由拍卖购得一笔土地,
该土地由多人持分,
除了友人外,
其余土地共有人为同一家族。
日前友人的户籍地收到一封该家族 (共有那笔土地的人) 寄出的邮局存证信函,
表示他们所有的土地共有人 (只剩下友人没卖,即人数已过半,土地面积超过3分之2) 要
将土地卖给建设公司,
友人在收到信的10天内可行使优先承购权,
但友人没有住在户籍地,
等亲人转信到友人手上时已超过10日,
不过友人也没有要承购的打算。
友人上网查了一些资料,
依土地法34条之1,
只要同意出售的共有人过半或土地面积超过3分之2,
不用征得其他少数者的同意即可出售,
但这案件自始至终友人完全不知情,
该家族的土地共有人及建设公司皆未告知友人此事,
存证信函中建设公司也只有给他们款项,
每位共有者能获得多少钱都写得很清楚,独缺友人的部分,
友人很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受损。
问题:
友人的权益是否会被牺牲?
是否要主动与建设公司连络?
还是要找律师或地政士处理?
亦或者不用理会就能拿到钱呢?
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自己应得的款项呢?
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18 00:29:00
直接跟建商联系拿钱啊......另外,"不住在户籍地? 那是你朋友的问题"户籍法规定是人要跟户你完全没提到 拍卖买价 跟 建商收购价 的差距什么叫作受损?? 卖的价钱较高,是受损? ^_^
作者: yesohya   2017-08-18 02:06:00
不住户籍地综有损害也是自己造成要自己吞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08-18 07:37:00
用土地法第34条之1第1项的话,不同意出卖者的买卖价金没有领取的话,必须提存到法院提存所,否则地政事务所不会让这个案件顺利登记的。至于可以领多少钱?我认为要看买卖契约,应该会写得很清楚的。(整笔土地的买卖价金X不同意出卖者的所有权持分)-土地增值税。
楼主: weirdooo (..)   2017-08-18 12:15:00
谢谢t大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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