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肇事逃逸(1年~7年) 微罪不举可行?

楼主: ganbaday (低调)   2017-08-03 13:42:54
如标题,跟朋友在讨论最近碰上的案例,想请教各位高手
无论车祸双方谁对谁错,只要其中一方跑掉,且另一方有受伤,就算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如果没有和解,检察官99.99%会起诉。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双方和解了,
我认为检察官这一关顶多缓起诉,我朋友认为可以微罪不举,可以直接不起诉。
但我认为构成要件(肇事+有人受伤+逃逸)明确,且刑度一年以上算蛮重的,
不知道用哪条法条,照怎样的逻辑,可以推得不起诉的结果?
肇事逃逸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已经超过三年了说,还是我误解了什么?
==============参考资料=========
第 253 条
第三百七十六条所规定之案件,检察官参酌刑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事项,认
为以不起诉为适当者,得为不起诉之处分。
第 376 条
下列各罪之案件,经第二审判决者,不得上诉于第三审法院:
一、最重本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专科罚金之罪。
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条、第三百二十一条之窃盗罪。
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项之侵占罪。
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诈欺罪。
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背信罪。
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之恐吓罪。
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项之赃物罪。
第 57 条
科刑时应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并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下列事项,
为科刑轻重之标准:
一、犯罪之动机、目的。
二、犯罪时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为人之生活状况。
五、犯罪行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为人之智识程度。
七、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关系。
八、犯罪行为人违反义务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险或损害。
十、犯罪后之态度。
作者: hidog (.....)   2017-08-03 13:51:00
何苦去赌这个微罪不举 这很吃心证的不是吗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3 13:55:00
你自己都列法条了,你觉得有符合吗?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7-08-03 14:07:00
完全不是微罪阿...最重本刑是7年以下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8-03 14:22:00
刑法第57条是给法官量刑用的吧…另外刑诉376应该跟要讨论的没什么关系吧
作者: ytm1121   2017-08-03 14:34:00
不是376也没有252的话,怎么可能不起诉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8-03 14:35:00
抱歉没看到252QQ
作者: ytm1121   2017-08-03 14:36:00
法条就摆在眼前了哪有什么逻辑可以推成不起诉,缓起诉还比较有可能咧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7-08-03 14:46:00
叫你朋友说明啊 有犯罪嫌疑起诉是原则 不起诉是例外是主张例外的人要去找法条吧
作者: ac9560406 (老平)   2017-08-03 15:23:00
可能法定刑宣告刑搞混了吧?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03 16:27:00
下不起诉处分的检察官应该会被送职务法庭照你朋友的逻辑,杀人罪也可以不起诉了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3 16:47:00
以为没有肇事,“理论上”不起诉啊,那是不构成犯罪的情形,跟微罪不举无关;但实务上没啥检察官会相信这种鬼话
作者: ultratimes   2017-08-03 22:15:00
以为没肇事真的不起诉啊,因为肇事逃逸又不罚过失实务上谁管他 烂检察官敢起诉就告他我就直接背法条给检察官听啦 过失之处罚以有明文规定为限 肇事逃逸没有罚过失 敢起诉我试试看啊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08-03 22:40:00
那条有修法了,最近电视有播修法的起源还不得易科罚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4 10:17:00
U大师应该没去过法院,哈哈哈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8-04 11:12:00
又来神见解,肇逃限故意没错,但只要行为人对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生交通事故,未留下联络资讯离去现场即属之,哪来过失的空间?除非要打“根本没发现有事故”,但这超难。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04 11:22:00
以为没肇事,然后又认罪和解,在辩称自己不知道。笑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04 12:38:00
哈哈哈,U大师囉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7-08-06 10:11:00
为啥扯到微罪不举?完全不符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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