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
A 向 B 20年前有借钱的事实
当时年代久远 加上两年是好友关系 于是就没有实质上的借据存查
仅用记录在本子上的方式写下 总共的借贷金额为多少
此后 A 每个月摊还一些金额 (金额大小几万几千不等)
有时以现金直接偿还 有时以临柜汇款偿还(有汇款单)
由于有金额入帐到 B 的帐户 于是 B 可以刷簿子来确认金额入帐
但是 B 却没有按时去刷簿子 而几年前簿子也弄不见
A 虽然留有汇款单 而清偿完之后 认为债务已清 也将汇款单销毁
结果 B 却说想要了解 入帐的金额是否符合欠款
双方似乎都没有实质证据可以证明 有拿到钱 或是 有交付钱
请问这样如何去处理这样的问题??
我是指说双方在法律的行为下 应该如何处理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