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小弟昨天收到法院通知
说我爸
(25年没见 在我4岁时我爸妈离婚后就没见过 有听到风声说他人已过世)
在某家精神疗养院 疗养院请法院寄通知书来说要我负责缴疗养院费用 且请法院诉请我有
扶养或担护监护人之责
且必须和疗养院那边的律师联络 或等侯出庭
但我爸从没尽过扶养之责
虽然现在可能足够扶养我爸
但我爸生了我之后赚的钱都自己花 都是我妈在养 离婚后我没见过我爸也没收过他任何钱
财
这样我可以不管这通知吗?
还是需主动诉请有非扶养之责
但没有什么可以举证我爸无扶养之实
但有一件我爸妈当时离婚的判决书
内文是我爸酗酒家暴对家庭毫无责任 因此法官判决离婚并把监护权判给我妈
这在这次的判决上有利吗?需要请律师吗?我朋友说只要举证不出来我爸有"不扶养之实"
而且我目前有房子(刚贷2年)法院有9成会判我败诉需扶养我爸
麻烦各位版大不好意思
小小抱怨一下
其实小弟觉得这种直系血亲就非得要扶养的法条很怪 如果是女生至少是怀胎十个月 但男
生又没付出什么(且又没扶养)
如果有对情侣男的始乱终弃 或是男生到处播种到处生小孩 按这种法律根本不愁下半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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