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来到这个版,希望大家能帮帮我。2016/6/15在台中发生车祸碰撞,我方绿
灯直行,对方从骑楼弯出来撞到我,我右后方尾翼撇了一下,对方倒地,对方看起来并无
大碍,我没受伤,因此当下并无报警。
后来对方事后报案,我有电话询问怎么了,他说因为他锁骨骨折住院花费要保险,有报案
才有办法领保险,还说没关系好险有保保险,就交给保险处理。
接下来我又收到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到现场谈对方要我付10万和解金,后来又主动砍为6
万接着3万,我不认为我有疏失所以和解不成。
我有自己送车祸鉴定(报告尚未出来)
车鉴会的时候还跟我说他没有想把事情闹大...
最后对方告我过失伤害,12/1要出庭
我觉得对方摆明就是要钱,保险强制险已赔7万多,一直说我没关心他老人家,没去医院
看,重点我根本不知道他电话(车祸当下也没留电话),说我没去医院看他(我已从台中
毕业搬到台南)。
不知道我方可以对对方采取什么措施?不然只能一直跑台中出庭,感觉对我根本无利。跑
台中的费用以及上班请假的费用需要留存吗?谢谢大家
附上车祸现场图
http://i.imgur.com/tRW32M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