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何刑法不追究犯人無法預期的責任?

楼主: ultratimes   2016-11-18 22:39:10
依目前刑法
假如把人打傷,送醫途中救護車出車禍而死,或是住院後醫院火燒而死
打傷的人卻不用負他死亡的責任
但把人打傷,和他死亡,明顯就有前後因果關聯
雖然有些人會笑說,如果追訴下去會變成亞當夏娃說
但亞當夏娃說,其實是沒考慮到,合法的行為產生違法的結果
(例如,合法結婚生小孩,小孩長大後跑去犯罪)
這個當然不需要追究父母親,因為父母親是合法結婚生子
但如果並不是合法結婚生子,而是強暴的方式生子
未來小孩如果殺人放火,父親因為犯罪行為產生的後續效應
應該要負起連帶責任比較合理吧?
主要我認為刑法不該只遷就在客觀規則上打轉
而是應該要有著 "你就是別給我犯法" 的這種概念而存在
犯罪行為後,所產生的一切可預期和不可預期的結果,都應該由犯罪者承擔或共同承擔
就像前面說的 打傷人,傷者送醫時救護車車禍而死亡
因為沒有你把人家打傷(把人打傷本身是犯罪行為),他不可能送醫
當然後續後果你要全負責
刑法應該考慮到這種程度,更能嚇阻犯罪吧
當然,非犯法行為就不需要考慮
例如感冒傳染給同事,同事看病時醫院火燒而死
因為傳染感冒行為並不是違法行為,所以不用為了後續看病被火燒死負責
我認為加害者為後續任何結果負責,其實是很合理的
修法應該可以朝這方向進行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1-18 22:45:00
许玉秀,犯罪阶层体系及其方法论,春风煦日论坛我记得有上中下三篇,看完应该就能解决你问题我记得他还有一篇从股点不法罪责两阶段论一路讲到现在的文章,刑法必读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18 23:11:00
楼上何必认真,我也觉得发废文应该处鞭刑,刑法应该考虑到这种程度,更能吓阻犯罪吧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6-11-18 23:49:00
我无故打你一拳 你生气的表示要去报警结果在过马路的时候被撞死了 算我的吗?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11-19 00:14:00
楼上自重,要是他因为被嘘文暴怒,刚巧跟家人起争执 一怒之下痛下杀手...这可能就要算你的了!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6-11-19 00:35:00
拜托不要吉我~
楼主: ultratimes   2016-11-19 01:18:00
嘘文又不是犯法行为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6-11-19 01:36:00
226II也许算你说的情形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1-19 07:56:00
前面犯罪类型和构成要件该当还没解决完,现在又来条件因果关系的问题,原PO是想帮大家复习刑总吗?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11-19 08:49:00
我骂你两句结果你冲出去给车撞,难道死了算我的?
作者: cchna (G好)   2016-11-19 09:59:00
我比较好奇的是这应该符合条件理论下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客归限制的话。当然,吓阻的是犯罪者还是一般人就难说了
楼主: ultratimes   2016-11-19 11:31:00
推 226II都可以了,其他条当然也能比照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6-11-19 12:22:00
......我是在提醒你去看批评。
作者: ryanpiggy (QQ萊恩)   2016-11-19 16:34:00
……阁下逻辑真好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1-19 23:00:00
刑法第226条好歹算能通过客观归责的检验,哪来对行为人所不能预见之事进行处罚?而且会问行为人不能预见为什么不能处罚…恐怕还要看一下刑法目的与刑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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