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转换了一下想法
如果对客人A没办法提告
那可以改对员工提告求偿吗?
因为他的不卫生,导致客人A在外宣传
进而使餐厅的生意大受影响
这样提告算合理的吗?
如果合理,该以什么法条提告呢?
感谢!
※ 引述《sav321 (123vas)》之铭言:
: 亲戚开了一家小吃店
: 之前用过一名员工,本身的卫生习惯不是很好
: 沟通多次没有改善后,亲戚就把他辞掉了
: 有位客人A之前被这名员工服务时有嫌过他不干净,起过小冲突
: 亲戚有极力的安抚
: 后来辞掉这名员工时,客人A也知道
: 不过过一段时间后从别的客人口中得知
: 客人A在外面到处说亲戚的小吃店很脏,员工不卫生
: 即使现在员工早就离职很久了,还是一直在广播
: 还说就是要让亲戚的店开不下去
: 对生意有不小的影响
: 虽然员工不卫生是事实,但现在已经改善了
: 这样算诽谤或妨害名誉了吗?
: 请到不好的员工也不是亲戚愿意的
: 难道就只能一直随他去讲,没有其他办法吗?
: 想请大家帮忙解惑
: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