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窃盗刑事附带民事

楼主: richyan (猫又)   2016-11-03 00:12:58
各位法律专家好,
上周接获台北地方法院寄发刑事简易判决,判对方窃盗罪,拘役45日。如易科罚金,以新
台币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A物(小弟遭窃之物), 均没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或执
行没收,追征其价额。(因被告皆认罪,上诉机率不大)
我在本案有另提附带民事,请求内容为A物价值5000元及其利息,这部分今日收到移送民
事庭裁定。
想请问:
(1) 因A物已遭被告毁损,故势必只能追征其价额。价额依判决意旨,对方及法院对我提
出的金额5000元不争执。
想请问的是,届时法院追征到这5000元后,我是否有权直接拿回,还是要等民事判决确定
才可以拿到呢?
如果不用等民事判决下来,那我需要主动申请或等待法院通知我来拿即可?
(2) 因我在附带民事中仅主张损失的这5000元(加周年利率5%),没有其他金额。那民事部
分我还需要继续出庭吗?
谢谢解惑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03 01:28:00
对方有钱嘛?拿不到钱居多,放宽心,其余楼下强者回复
楼主: richyan (猫又)   2016-11-03 01:52:00
不知道有没有钱耶。 补充说明一下,据被告说法,A物已经被他烧掉并丢弃。 所以无法没收。因此才会确定将来是以追征价额方式处理。还请高手解答! 感激不尽
作者: yesohya   2016-11-03 02:03:00
跟对方说,请她上诉开庭还妳钱你会帮他求情让有机会缓刑
作者: sebenny (故事的结局是...)   2016-11-04 11:55:00
民事务必出庭,否则视为撤回。刑事你也可以请检察官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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