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违约金

楼主: porkerbi (蓝色的音符)   2016-10-27 02:17:33
大家好
想请问住院医师任职期间想离职(目前任职第四年中)
但是院方以当初续约上写:
1. 一年一聘,医院自动期满续约
2. 以每年续约起始日开始,未满一年要罚一个月薪水
原始契约条文如下
https://flic.kr/p/NACmxp
这个状况下医院提出被雇者离职要赔钱是否合法?
另一个问题是
院方数月前有公文如下
应于今年十二月31日前获得专科执照并办理主治医师签约,否则医院不续聘
如果已获得专科执照,但未办理晋升主治医师
让合约走到十二月底被医院解聘
这样医院是否就无法要求离职赔偿金
另外想问。 住院医师劳动保障参考指引。中提到
医院不得预扣薪水当做违约金
那医院可以要求必须先缴赔偿金才能办离职手续吗
或是事后医院上法院求赔偿时是否会成立
最后想问住院医师是否适用劳基法
以及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径可以降低赔偿金额,这些途径相对要付出多少时间才能达成
谢谢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6-10-27 07:46:00
我记得医生尚未纳入劳基法?
楼主: porkerbi (蓝色的音符)   2016-10-27 09:18:00
应该是,所以想问如果不适用劳基法的话,是否有解套方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27 13:31:00
不是未满一年,是未满半年,罚一个月,满半年未满一年半个月,另外,就印象所知,一些相关案例,法院判决有提到,若合约 即使不是那么平等,但你当事人既无意见,且已履约甚久,基本上表示是双方可以接受的契约条文你这合约已经走了四年,假如想要提前离职,法院应会判赔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0-27 18:02:00
而且一个月违约金尚非过当…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27 18:07:00
法律的一个特性是维持现状有不满意要尽早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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