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wevo ( )
2016-10-26 14:57:01目前状况:债务人 104年个人所得资料有A、B公司的纪录(两间公司各缴10几万的所得)
确定A、B公司为债务人个人所有,100%个人持有,无股份,为"XX工程有限公司"
A、B公司仍在营运中
问题: 债务人不还钱,法院已取得执行命令
想询问的问题:问过法院的诉讼辅导科,最后答案是要对A、B公司提起诉讼
对公司诉讼有机会拿回钱吗?
A、B公司的所得都是债务人的,法律却规定不能执行,很无言!!
另外除了债务人的"不动产、动产、财产归附"之外还有其他可以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