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在PTT上面因为留言对话被某个不专业讼棍告
101起检察官一直给我不起诉处分书(我是被告)
对方一直提再议换检察官
到今年为止共拿了4次不起诉处分书
对方不服又要声请再议
没想到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这次经予审核,作出驳回处分
内容跳过
最后提到
声请人如不服本驳回处分,得于接受处分书后10日内,委任律师提出理由状
,向该管第一审法院声请交付审判
对方之前寄站内信给我
说要我给五万否则就一直再议缠讼 我因为上班时间很自由所以就陪他缠
现在不能声请再议了 如果他选择交付审判
请问我这边有没有什么需要准备的东西??
感谢各位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