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10-19 08:23:18事由:
在PTT上面因为留言对话被某个不专业讼棍告
101起检察官一直给我不起诉处分书(我是被告)
对方一直提再议换检察官
到今年为止共拿了4次不起诉处分书
对方不服又要声请再议
没想到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这次经予审核,作出驳回处分
内容跳过
最后提到
声请人如不服本驳回处分,得于接受处分书后10日内,委任律师提出理由状
,向该管第一审法院声请交付审判
对方之前寄站内信给我
说要我给五万否则就一直再议缠讼 我因为上班时间很自由所以就陪他缠
现在不能声请再议了 如果他选择交付审判
请问我这边有没有什么需要准备的东西??
感谢各位的指导!
认真说,负责吃饭睡觉就可以啦。对造花钱请律师机会低,要请就一开始自诉就好,然后交付审判成功机率也很低。然后以后他再提告,你也未必要出庭,寄给检察官那些不起诉、再议决定,检察官也会结案
告诉人对于驳回再议的处分书不服的话就是要向法院声请交付审判,不过交付审判要请律师,而且法院准交付审判的机率低到不行......
不要跟原告同车,诚心建议不要跟对造有任何来往,放诸任何案子都这样比较适当。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10-19 14:07:00同楼上意见,吃好睡好就好不要再来往,以免遗落把柄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0-19 16:25:00
是不是前面高检署都发回续查?还是同案再告?应该除了第一份很快都是不再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