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我在购物网站(东X)买了一台电视
因不适合想退货,也在商品收到七日内申请
业者说网页有注记拆封视同使用
非商品瑕疵不可退货
这样注记是不是消保法19条第二项
那想请教法律高手,我这样还能无条件退货吗?
他跟我说可退要收整新费
整新费金额逾商品1/2
那是不是违反比例原则
谢谢指导
比例原则不是这样用的吧,你的问题很多人问过很多次,a一下很多文章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6-10-19 09:13:00你主张解除契约,对方主张解除契约后的回复原状,要求负担整新费并非不合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19 09:44:00那请厂商卖你1/2价的七天鉴赏退货的 未整新电视吧...
同CCWck意见,消保法第19条是“无条件解除契约权”,但解除契约依民法第259条还是有回复原状的义务,所以大部分网购业者都会要求要保留原包装等等。你还是有解约权,非瑕疵不得退货这款有问题,但要不要收取整新费用要看你使用的程度。 如果有疑问就去找消保官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19 10:34:00原PO未明述复旧,表示大概把所有包装都丢光了吧有时候看文章,常看到一些请益文章有"刻意回避掉细节"
看你电视多少钱啦,硬要跟业者耗就是调解然后诉讼,目前消保官无法针对这个开罚,业者就是这么强势你觉的这个值得要你自己学写诉状,打官司,多次开庭,你有把握获胜,那就可以坚持,不然就只能屈就,不再买这家的产品要是我 就把时间省下来拿去赚钱,然后买一台新电视或是你谈判技巧很好也可以, 我妈每次打电话过去, 闹个半天人家就愿意退了,她很厉害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6-10-19 12:53:00你还是可以争执回复原状的费用 上法院给法官核但是跑诉讼程序花的人力时间是否划算自己拿捏
消保官最大的功能是在协调消费纠纷又不是开罚。另外非瑕疵不得退货的定型化契约条款有违反消保法第17条,而有适用同法第56-1条的可能性...,不是绝对无法处以罚锾的。
鉴赏期非试用期。你用过就是二手,打五折到八折正常。
消保会有公告,零售业等网络交易不得记载事项第5点。不过原PO可能要提示一下,因为直接去翻购物网条款没看到限瑕疵才能退货的规定。
开封就打五折退货我个人是觉得过分了点..不过消保法没处罚规定..你只能打诉讼或吞下去..或是狂打客服客诉XD
觉得“整新费”太高的话,你有钱有闲可以请消保官调解或上法院诉讼要求降低整新费。但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并没有规定给消费者试用七天内无条件可以退费的。现在许多购物网站甚至声明拆封就不能退货了,当然商品有瑕疵是另一个议题。★★★这儿是台湾,不是美国,除非是像COSTCO那种卖场,否则大都是不接受消费者试用后才要求退货的。但即使是到COSTCO退货,他们也会注记的,下次有可能就不再让你续约会员卡了。许多电器可以先到大卖场看过实际产品后,再去网络下单购买,这才是比较好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