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最高法院判决问题

楼主: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6-08-02 10:41:08
请问一下
一个最高法院的刑事判决
主文写
原判决关于被告部分撤销,发回高等法院(原判决判三年,没收50万)
理由部分只提到没收部分
请问一下这样回到高院后
被告还有机会针对三年部分进行攻防来取得有利的判决吗?
还是说高院就这部分几乎只会针对没收部分进行改判
而自由刑部分因为最高院没提到
所以多半会按照原本的高院判决判
楼主: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6-08-02 10:50:00
想了一下,是因为最高院就其中一部分发现有瑕疵就可以整个发回了,所以理由才写了没收而已,而不用逐一就原上诉状中所有理由的一一审审究吗(除非最高院要驳回上诉)?另外又想到一个原因,旧法没收属于从刑,因为主刑从刑不可分,所以从刑具瑕疵时要一并撤销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8-02 12:05:00
拿判决书找律师确认。
楼主: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6-08-02 13:09:00
全案确定了,更一审判了自由刑(自由刑判的跟被撤销判决一模一样)跟没收(按照最高院撤销理由判),后来再度上诉三审,从驳回理由看,律师是针对整个判决上诉纯粹想发问感谢指教
作者: Afun2009 (谢天)   2016-08-04 19:18:00
纯粹想发问,就纯粹回答: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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