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对于租屋相关法律不甚熟悉,所以想来请教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七月中承租了一间套房,租约到明年,签约时也缴清了押金与七月份
房租并拿到了一组可感应开房门的磁扣,但后来因故不入住,与房东沟通结果房东同意我
找新房客转租,我所理解的部分是因为我已缴清七月份房租,所以这间套房的使用权还在
我身上,但就在刚刚(7/31 21:00左右)我接到了房东通知说他更改了我的房门密码,无法
使用磁扣感应开门,虽然他另外给了一组密码按完还是能开门,但我想请教在未事先通知
的情况之下更改密码及磁扣使用权是否有法律上的问题?另,如果为了测试新密码他有开
过房门是否有私闯民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