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10056 (mImE)
2016-07-29 18:00:41有先爬文后 有些问题询问
有查询到一些流程图
如下
http://scd.judicial.gov.tw/FLOW_A.PDF
因先前遭他人辱骂
因为怕遇到不会处理 或是较为草莽的员警
以致于拖超过6个月
于是打算直接到地检署递状
今天已至地检署提出告诉 公然侮辱与加重诽谤
服务中心人员请我填写状纸后
将我提供的一些资料一并夹入诉状后
就跟我说 这样就可以了
因为先前都是帮家人处理民事的非讼事件
因为民事 需要付裁判费用
所以至少有收据等 证明 有受理这件事
但刑事有爬文
因人民有所纳税
故刑事案件无须缴纳裁判费用
因此没有任何收据
也因为我不是到警察局报案
自然没有三联单那些
没有过刑事案件 所以想请教
人员没有给我任何物件
这样我该如何查询是否已受理呢?
另外 有看到人家说 大约3.4天 会收到通知
会开侦查庭 届时到案跟检察官详谈
所以我目前能做的 就是等收信是吗?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