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这样是否是加重公然侮辱

楼主: CIPS6 (O.O)   2016-08-01 00:48:28
是这样的,小弟跟某个ID叫做maxiQQ
的版友原本在站内信打嘴砲,
后来对方讲不赢我,跑去八卦版的文章,
底下在很多文章推文辱骂我,
而且很多涉及很难听的用字
可参考底下证据,这样加重公然侮辱,
应该是成立接续犯吗?
因为工作繁忙,委托律师为告诉代理人
这样我能减少开庭次数吗?
(若必要我还是可以请假出庭)
http://i.imgur.com/VjSQpD8.jpg
http://i.imgur.com/sPXDHay.jpg
http://i.imgur.com/YdnKDmf.jpg
http://i.imgur.com/8gyjlCd.jpg
http://i.imgur.com/eA9a3Wx.jpg
http://i.imgur.com/bY3NUVq.jpg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8-01 06:01:00
问律师就好了,不用问板友。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6-08-01 08:45:00
没加重;跟接续犯无关,提起刑事告诉的话检察官会侦办,跟民事诉讼不同。公然的部分有了,侮辱应该也有。不过这种妨害名誉的案件认定的浮动性很大,还是要看检、审。
作者: t158384991 ((MAi-K))   2016-08-01 08:53:00
法条没加重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1 12:17:00
欧....原来是原PO被推文
楼主: CIPS6 (O.O)   2016-08-01 12:45:00
我才刚用不到三个月,登入次数不够,也无法在八卦版澄清,跟回复名誉就看在多篇文章底下公然侮辱,言语霸凌,所涉文章初估有38篇至少。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6-08-01 13:32:00
我觉得很多都还好,如果检不懂网络用语 更要解释半天,何不检举水桶就好你连检举水桶都嫌麻烦的话,打法律就省省吧
楼主: CIPS6 (O.O)   2016-08-01 13:43:00
我上站次数不足 无法检举版发文骂人专吃厨余...没事吗还有更难听的...目前大概找到38篇 有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8-01 13:54:00
可以先去提告吗?zzzzzzzzz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8-02 15:27:00
妳知道有板规这种东西吗?
作者: v3su   2016-08-02 17:30:00
冒昧问一下,您应该知道律师价码吧?!从递状到出庭,若被告是在外县市,价码会加高。其实看其他板友回复,您应该就要懂大家想表达的是什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2 17:47:00
简单讲:每本是嘴赢别人,就自己掂掂口袋深度吧....想到那个台币战士嘴别人没他课金的多结果被人家端了一千多万的储值纪录出来,当场打成猪头脸
楼主: CIPS6 (O.O)   2016-08-02 18:16:00
我知道价码啊,争一口气你懂吧。也不是嘴不赢他,是我登入次数不够无法推文反驳阿。而且在不特定人共见共闻下,重复在好几十篇文章底下侮辱人...而且用词已经逾越言论自由保障的范围了,我依法行使诉讼权,如此而已。案件也已经提告了,如果这可以打到二审,我也出得起。
作者: v3su   2016-08-02 20:36:00
既然都已经提告了,就也不用大家多说了,就交由司法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6-08-03 14:39:00
没达到发文门槛你可以私讯版主他一直到处闹你检举一段时间搞不好他就整个帐号被停权,既然告了就告了 记得po后续
作者: drw6sd6r (黄给我你的唉)   2016-08-06 23:59:00
哪来的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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