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想问一些关于报案三联单及一些问题。
背景:
最近我妈的帐户被诈骗集团利用,无法领钱后发现已被设为警示帐户。后来到警
局A报案,警局A的员警一直认为我妈是诈骗一员,一开始一直拒绝我妈报案&作笔录(警员
态度很差)。
经过几天(过程忽略)终于让我妈作笔录,但不肯给我妈报案三联单,理由:警员说
我妈是诈欺嫌疑犯,不是被害人所以不能给她三联单。
(因有其他受害人在其他派出所报案,警方才查到我妈帐户有问题。)
问过几个朋友,他们都叫我一定要拿报案三联单,之后开庭时至少有报案的证据
。
由于警局A一直坚持不肯给三联单(但有作笔录),后来我们去警局B说明大概事情经
过,警局B打给警局A询问处理状况,警局A表示已经把相关文件往地检署送了。
我问警局B可否再报案一次,他们说不能一案2报,不然会有刑法问题。
我今天再去警局A要报案三联单,他们给我的答案还是一样(我妈是诈欺嫌疑犯身份
,不是被害者身份)。所以坚持不给,还跟我说网络已经有记录,他们不会吃案 = =...
.............................................................
想请教几个问题
1.如果被警方列为诈欺嫌疑犯,报案不能给报案三联单(但有作笔录)?
2.一案不能到两个不同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A没给三联单,这样算有报案成功吗?还是
有笔录就算有报案?
3.承第2题,如果没拿到报案三联单就不算报案,我们可以到派出所B申请吗?
(ps笔录是在警局A作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