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移转管辖问题

楼主: lucas588 (CACA)   2016-05-02 11:52:15
请问证人多次传唤不到 不用拘提
且用因证人多次传唤不到 作为移转管辖的原因
高检署也同意
试问 是否要修法 刑诉第五条要加上证人的户籍地 住所地也有管辖权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5-02 12:43:00
里垒供霞?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5-02 12:50:00
....证人不到会罚锾一次三万,罚到出庭,你如果不知道这事就请勿误导证人权力大到检察署与法院都无辄可以吗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5-02 12:53:00
???
楼主: lucas588 (CACA)   2016-05-02 13:49:00
我说的是事实..检调不敢拘提..还用这种理由手中有公文书 可以作证...这是真实的实务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5-02 13:52:00
178明明就规定可拘提,你唬谁你有没有看178?唬谁?
楼主: lucas588 (CACA)   2016-05-02 13:59:00
不需要唬...手中有公文书..上面更有官印这是回复的公文书...白纸黑字写得很详细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5-02 14:04:00
不要用你的来当全国法律标准,会害人,我的实务就有被拘提与罚锾的证人,你是你,别以为别的证人跟你一样
楼主: lucas588 (CACA)   2016-05-02 14:06:00
没有人要跟你笔战 只是说出事实 这件事情是已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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