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ace0928 (静香)》之铭言:
: 既然妳早就知道不适合、既然妳早就不想判,那是到底为啥要找这么多证据呢???
: 真是太装肖了
这种事在告公务员或大财团的案件最常见:
1.通常拖越久对原告越不利,证据会消失,证人会忘记,还有时效消灭。
惊喜好礼也会陆续送到法官那边。
2.现在法官不会像以前那么粗糙、不开庭或开一次就直接把你干掉,会装模作样。
3.法官本来想要认真审理,可惜最后遇到压力
(例如被庭长 /学长骂、收到惊喜好礼),只得虎头蛇尾。
我经手的一个真实案件,原告是幼稚园幼童在校受伤,
检具伤单与环境杂乱照片,但没有警方采证。
简易庭一个唇红齿白的年轻男法官,
原告父母不懂法律,第一次开庭只告老师侵权损赔,老师没出庭,
原告请求一造辩论为判决,
小法官竟然斗胆拒绝,理由是希望实事求是,还好心提醒他追加机关为被告。
(原告父母心想:台湾司法有救了,法官是大好人会上天堂。)
没错,这就是原PO所说被玩弄感情的感觉!
第二次开庭,机关不出庭,小法官大怒,当庭说要发文请机关说明。
第三次开庭,机关派律师出来,说教室虽然杂乱,受伤并不是直接撞到杂乱处,
但究竟撞到哪里也没讲。
第四次开庭,小法官低着头,脸红著对原告说,你是原告,必须充分举证。
原告父母说,事发时我们都不在现场,现场的幼稚园小孩不会举证啊~~
小法官低头说:辩论终结。
最后判决出来,原告举证不足败诉,教室杂乱不一定造成幼童受伤。
原本一造辩论铁赢的官司,被小法官玩到输。
结论:法官慢慢审不代表是法官好心,千万不要跟法官谈恋爱,
退一万步而言,再好心的法官最后也会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