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都是绿灯…学生遭撞死 台北市长不起诉

楼主: happydun04 (鸭)   2014-10-21 16:00:36
法律版的前辈大家好,我不是法律系学生,但我想针对这则新闻了解一下大家的意见
还有问题在文章下面,我是诚心想了解,感谢你们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4-10-21 17:18:00
那句神奇的话 全句是 "应注意且得注意 而不注意"1.我觉得市府人员有行政责任无刑事责任 厂商才有刑事责任2.事发经过 责任调查要问当事人或警察 乡民只能掷杯3.业务过失致死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看过失多或少而已交通规则本来就叫我们开车"应注意前方状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21 19:54:00
1.很正常,因为过失在厂商巡查问题左后轮?机车从长安西路,东往西向,客车从承德路,北往南撞击位置应该在客车左侧没错...3.很明显,客车方向是 "红灯绿灯都亮着"也就是可以很明显告诉客车驾驶 "灯号有问题"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0-22 04:01:00
政府24小时盯着的结果一定是违规都被开单来回收成本XD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22 05:31:00
楼上 警察都去查热门怪油赚刑事绩效了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10-23 02:30:00
如果这样就起诉判市长有罪,这样的城市你敢住???以后当市长的大概 都是无业游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23 19:13:00
楼上搞错了,无业游民其实也是有工作的呀...那个工作叫做 没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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