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大家好
小弟大概一个月前在莺歌山区因为入错档车子向后滑行
A爆了一台跟在后面的8年奔驰车右边车灯和引擎盖 对方没有人受伤
上警察局时对方表明了他维修期间要支付他代步的费用
我回复对方到时候再跟保险公司讨论看看
我方保险为"华南"车损50万额度的全险(因无人受伤 伤患理赔忘记看了
大概过两个礼拜对方通知修车大概花了250000 (我方保险全部吸收
但是因为车灯没有货,所以要多等两个礼拜
对方又表明在这两个礼拜间他去向朋友租借车辆一天为1500
因为只差车灯没维修,但是还可以开,所以先将奔驰开回等零件到了之后再入厂安装
所以总记为 10个工作天 X 1500 =15000元
华南告诉对方,代步车费用是不需支出的 所以对方拿到250000为总额
奔驰车主说保险是修车厂和"华南"的事,代步车是我跟车主的事
他很坚持要拿到那15000不然不和解
因为原本想说修车大概一个礼拜,出个6~7000赔偿对方我觉得合理
但是对方选择的保养厂没有料件导致工作天数拉长
因而让我要多付额外的金额我觉得不太能接受
询问了华南后,华南跟我说代步车费用本来就不需要出
我在猜想对方应该是向保险公司碰了钉子,所以跟我要看看
态度很强硬,反正有要有机会,没要没机会
华南又说如果对方坚持不和解请他提告,
法院判赔标准会根据车子的折旧率来赔偿
以他八年车来说大概最多原本(25万)的40%(10万),就算判了代步车费用15000给他
保险公司还是划算,对方反而要自行吸收15万
所以华南立场是如果乔不拢就请对方提告
全程我不需要出庭,保险公司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