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上班的地方,钱是交由店长处理、管理
前店长离职之后,留下很多刚开幕时的旧单据没有入内帐
新的店长慢慢花时间整理完之后,老板说现金短少二十几万
老板每天在我们面前一直讲这件事情,一讲就是一两个小时...
导致员工们被疲劳轰炸到完全没有士气可言
我们员工相信前店长并无侵占之实,应该是前店长没有作帐经验
加上刚开幕期间一片混乱,导致有很多费用没有单据核销
今天老板说要告前店长业务侵占,除非和解赔钱
如果今天是因为当初漏拿单据或是单据遗失的话
老板告前店长业务侵占是否会成立呢?
听说被判有罪,会被关,想请教各位,是否因为这样,就算真的没侵占
也会被判有罪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