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描述车祸发生经过好了
对方:摩托车(疑似转弯)
我方:摩托车(直行)
发生地点:闪红闪黄的路口
大约经过:
小妹我上班的途中记忆中没错的话下个路口是红灯
因为从前面那个路口开始汽车整排排排站.应该是等红灯
因为我这个路口是闪红闪黄地上也没有黄网
所以我就继续往前想到前面那个路口等红灯
时速记忆中应该是40左右
对方车辆突然从两台轿车中窜出来
我看到对方的车头的时候我已经在我左手边轿车的副驾车门的位置
刹车不及还是撞到了对方排气管的位置
车祸当时对方往前继续前进了一小段之后停下
我则是只知道要刹车其他什么反映都做不出来
所以撞击到他之后呈现戏剧性的垂直的倒在地面
手脚很乖的都没有伸出车外所以我头着地
我从地上爬起来之后是我报的警
我没有明显外伤但是头很晕
后来送医之后我因为轻微脑震荡躺了半天医院+晕车晕了两个礼拜
事发当天警察还带着对方到医院一起做笔录
\笔录完成之后他说他要离开
我只告诉他请他先通知他的保险公司.后续的赔偿先让保险公司做
如果两方的保险公司有赔偿不及的地方再谈
后来我多次传短信告知他我已报备我的保险公司
因为我有强制险以及第三人责任险所以不管人车都由保险公司赔
也确认过我的保险公司有与他接洽
但他始终没有任何表态
一直到最后我的保险公司帮我查了对方的保险公司
我打去对方的保险公司询问他没有做任何动作
我又传了短信跟他说
他回复的短信是他觉得车祸的错在我.所以他没有责任去做这些事情
而且反复的跟我要他排气管维修的500块
因为这样的态度所以我申请了调解委员会
现在我手边具有的单据有:就医证明.诊断书.就医收据
机车维修的估价单(只是估价单不是收据.因为我至今还没有去维修)
正在思考是否应该求偿精神赔偿的部分
也是今天发问的重点
因为公司制度的关系所以从我车祸到后面就医所有的假都是补休假
连公伤都不是.所以无法提出工作损失
如果可以提出精神赔偿1~3万算是合理的求偿金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