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男友是加害人,和ㄧ个积怨已久的人爆发冲突后随手拿了铁槌就往对方
头上敲下去,对方闪过了,据说是擦伤。
现在他的一个朋友叫他去验伤,只是我打去法扶问,对方说加害人验什么伤...(他的确有
受伤,不过是在追着打的时候自己踩到碎玻璃受伤)。
我不知道这算是伤害还是杀人未遂,但拿铁槌打头应该已经可以致人于死了,所以我自己
把他归类成杀人未遂。现在距离事发只过了半小时,我们可以自首吗?或者要做些什么事
呢?另外我男友真的对那人积怨已深,所以叫他去慰问或做什么是没办法的…
我知道加害人没人权,从我刚才打去法扶听对方的口气就知道了,但是我真的很无助很无
助,也好怕虽然那人当时没事还可以解释吵架的点什么的,但是说不定现在脑出血已经死
了,我真的好想做些什么…希望各位可以给点建议,也真的真的很谢谢大家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