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前几天收到9月要出庭(少年法庭)的通知,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
告诉人:我
被告人:未成年少年
案由:公共危险等 (车祸)
事发经过:
今年6月中,我骑机车等红绿灯(是个满大的路口),当绿灯亮起时,便有几辆机车闯红灯
飙过去,原以为这些飙车族已经"全数通过"了,于是我便放心催油门通过马路,没想到才
行驶到一半,即被一辆赶着要和他同伴会合的飙仔(未成年、无照驾驶、未戴安全帽)高速
撞飞。
(这起车祸后来有好心的网友上传行车记录器的影片,非常感谢他提供有利的证据)
伤势:
我:右腿有三个地方骨折,分别是大腿、膝盖处以及脚底骨折并脱位,医生说伤势满严重
的,同一条腿光是开刀就开了三处,恢复期可能也会比一般大腿骨折时间还要长,7月底
回诊时医生说完全康复至少要6~9个月。
撞飞我的人是个未成年少年,当时他也有几处擦伤,后来又听说他的腿也有轻微骨折,不
过没有严重到要开刀,现在大概活蹦乱跳了吧!
当时出院后7月做笔录时,承办员警鼓励我顺便提告,因为他们也有蒐证要将那些飙仔以
公共危险罪送办(听员警说他们有调其他路口的监视器,发现他们连闯好几个红灯),于是
我便提出刑事告诉以及请求民事赔偿。
以下是我的疑问:
1. 因为这起案件肇责明确,基本上我是不用再请律师打官司的(我也没那个钱去请),但
第一次上法庭还是很疑惑,是否只需我及家人陪同即可?
2. 由于我的伤势还未恢复,现在如果出庭要调解(有收到另一张调解的单子,时间是在当
天开庭前先到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跟对方谈求偿是否会比较吃亏?因为将来若有后遗
症或额外支出时可能求偿无门?而且现在因为无法预测伤势何时复原,求偿金额也无法
提出未来发生的单据和证明…。
3. 我有请公伤假,在受伤期间仍有全薪可领,在网络上查到:
“公司给付我方公伤假之薪水 系依公司福利及劳基法而来!! 其目的并非降低加害人的损
害赔偿责任,此种关系当然不得加惠于加害人身上!! “
因此我仍希望在求偿时向对方请求工作薪资损失,不知是否可行?
4. 关于医生的诊断证明书,我的主治医生是个很坚持原则且作风强硬的人,无法在证明
书上帮我注明"具体的复原时间"(已经问过2、3次了),这点也让我在请公伤假时遇到很
多阻碍,所幸公司后来谅解,允许我每次回诊时都开一次诊断书寄回公司请假即可。但是
我知道在求偿方面,如果没有医师注明”具体恢复时间”,可能无法获得赔偿,不知除了
诊断书的证明之外,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提出具体的证明?我是想到可以拿请假证明,但问
题是目前我还没完全康复,请假证明也只能到8月…。
5. 关于强制险的部分,住院期间已经连络过对方的保险公司,也有寄申请资料给我,但这
几天查资料,发现和解金额是可以注明”不包含强制责任险”,所以我也打算向对方索赔
强制险可申请的相关费用,这样应该是可行的吧?(只是想做个确认而已)
以上是我的一些疑问,希望各位能帮我解答。其实有点犹豫是否要延后出庭,因为以我
现在的情况要谈调解好像有很多不确定性,怕现在如果和解了将来因伤势复原不佳等意外
无法向对方求偿,请各位给我一点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