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承受农会债权,依据是民法879条第1项规定。
〈但实际上还是要看具体个案〉
单纯以自己之不动产设定抵押,也就是物上保证,
在债权人实行抵押权时,会在清偿额度内承受债权。
不过前提是对方有钱,跑路的人还有钱吗?
最重要就是这个,不然只是拿到一只胜诉判决,也没什用。
民法第879条
为债务人设定抵押权之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或因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
致失抵押物之所有权时,该第三人于其清偿之限度内,承受债权人对于债
务人之债权。但不得有害于债权人之利益。
债务人如有保证人时,保证人应分担之部分,依保证人应负之履行责任与
抵押物之价值或限定之金额比例定之。抵押物之担保债权额少于抵押物之
价值者,应以该债权额为准。
前项情形,抵押人就超过其分担额之范围,得请求保证人偿还其应分担部
分。
※ 引述《IGY (archangel)》之铭言:
: 大家好 有个法律问题想请教
: 小弟我的岳父几年前替他的朋友作保,他的朋友跟农会借9X万
: 后来也没联络,去年收到通知,对方不缴款,农会要拍卖我岳父的土地
: 后来被法拍 土地被卖了52万,因为是祖先留下来的,岳母拿钱请人又买回来
: 手续费+代书的费用 花了55万5
: 这些是发生过后 我才知道的事
: 那我想问说 岳父的朋友 还活得好好的 也知道他住哪 只是没联络了
: 那他不还农会钱 害我岳父土地被拍卖 我岳母还请亲戚去买回来
: 在法律上 我们可以要他支付这笔钱吗? 听说他之前还在当里长(现在不确定)
: 很气...
: 还是我们有什么方式可以让他还钱? 为什么农会不继续找他要款?
: 害我岳父失能给付(残障)的津贴 也不能申请,因为入帐户是该农会
: 小弟法律方面不懂 想请教大家 那作保人会有一张单据吗?
: 还是要去农会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