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各位乡民好 麻烦了 因为家人不是很清楚该如何应对 烦请给盏明灯
在下因爸爸过世 爸爸有外配(越南籍) 我跟哥哥与外配要共同继承遗产
因外配长期跟爸爸生活 外配提供其遗产资料 明显过低(约二十万台币。家人讨论估计有
三百万上下)
●问题有四:
1.请问如何要求清查其他相关遗产?(ex:外配帐户 或 爸爸其他私人帐户等 ps:确定无不
动产 及汽车)
2.如何请求返回或其他保护自身继承财产的权利?(ex:民法1146回复请求权 179不当得利
184一般侵权等 抑或 刑法 侵占 伪造文书 诈欺等)
3.我跟哥哥可否用民法1030-1 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调阅 外配全部财产清单?
4.如何查阅外配全部财产资料?
●目前进度:
1.已经户政除户 并至国税局开立"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查询清单(看不动产、汽车)"及
"101/102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主要看银行利息)"、"全国赠与资料+遗产税
死亡前两年内移转财产明细(拟制遗产)"、"欠税查复表"。共五份资料
2.并于国税局拿到遗产税申报书(须申报遗产总额)
●预计后续:
1.去金管会及寿险公会调阅 我爸爸的 全部金融存摺、保险资料
2.至民间银行调阅各存摺起迄的交易明细
3.问外配是否愿意提供全部正确遗产资料(或她愿意提供他本身全部财产资料_联合征信之
类)
4.走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谢谢各位大大耐心看完文章 十分感谢 如能留下任何建议更是感激不尽 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