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当得利与契约中不完全给付

楼主: LJer (jason)   2014-06-09 03:05:25
是这样的某甲委托某乙保管其爱车,某甲定期付款给某乙,某乙却将该车出卖给某丙
之后某甲回来才知道某乙在他委托的第一个月就把车卖给某丙,却还跟他收了六个月
的保管费....请问
某甲得主张下列何者请求
不当得利 不法管理利益返还 侵权行为 债务不履行 不完全给付
前项可得主张之请求可否同时主张?
有人跟我说因为是契约所生的纠纷
所以只能以契约的相关规定作主张
只能主张不完全给付或债务不履行其中一个
但又有人跟我说
某乙无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因此可以同时主张不当得利
某乙又有不法管理之要件可以主张某甲返还卖车的利益
但只能主张其中之一因为他们两个请求的是相同的东西
不能重复主张
可我看法律好像没有规定不可以...
所以到底是???
完全混乱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06-09 14:40:00
是作业吗?若是,建议先试着说说自己的看法。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06-10 08:15:00
一般说,如事实 已被 认定是 契约 自然会排除其他请求权,而被认定需要依噪造契约履行权利义务。但是有契约不代表 是实就是契约 比如你陈述的东西,虽有契约但是 甚至是实上已经到了 可说是 刑事 诈欺的地步所以各种请求权....都不相排斥,妳可以任意选用.....卖得价金很多===采取得管领利益177II项第2选项是184侵权可以弥补损害,最后是不当得利(利益损害孰低原则下)用在他卖出车子价格很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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