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1237759 (欢迎搭讪..)
2014-06-07 21:42:44虽然已经问过家里法律顾问,
但考量老律师可能不了解网络论坛这种东西,
依然请问一下版众的意见,
事情经过如下,
大约一个多月前,在八卦版回应了一篇文章,
内容讲述他觉得地下钱庄借钱比银行方便云云,
在PTT回应文章没特别选择的话,会引用对方所叙述的内容,
一个月后的今天我收到对方来信,
提及自己是原作者,
以著作权为由,若我不删除他的引言将提告,
如此是否告的成?
家里的老律师听过后是啼笑皆非,
说网络什么怪人都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