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韩劳工案原告律师望强制执行前实现和解

楼主: CCY0927 (只是个暱称罢了)   2019-01-13 23:34:51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19/01/ccc90a4a472f.html
专访:韩劳工案原告律师望强制执行前实现和解
共同社 共同社, 日本政治, 朝鲜半岛 6 小时前 - 19:01
【共同社1月13日电】在韩国最高法院勒令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赔偿的原被征劳工案中担任
原告代理人的律师崔凤泰强调,实施强制执行变卖被勒令赔偿的日企资产是“最后的手段
”,希望在此之前企业能够同意和解协商。他批评日韩双方的外交部门放弃了对解决问题
的努力。
问:日本国内对于扣押被告企业中的新日铁住金在韩资产一事加强反对,您怎么看?
答:韩国最高法院在去年10月、11月作出原劳工方胜诉的终审判决的2个诉讼都是在2013年
7月高等法院判决原告胜诉时,扣押被告资产的先予执行就已经得到认可,原告方一直等了
5年以上。如今,在问为什么执行扣押之前,希望先思考下为什么一直等待。
问:您方主张一直在寻求与被告企业和解?
答:没错。我们寻求的是,通过包含没有参加诉讼的受害者在内的全面解决来达成日韩两
国的和解。如果在个别诉讼中采取强制性的手续,国民感情会恶化,离问题的解决将渐行
渐远。但现在,既然终审已经出来了,为维护委托人的原告权利,我们就必须去要求强制
执行。
在终审出来前,我们一直在寻求政府间就解决问题展开努力,但日韩双方的外交部门什么
都没做。仿佛是希望发生争端一样。
问:您认为和解具有现实性吗?
答:在被告当中,新日铁住金已和被釜石制铁所(岩手县釜石市)动员的原劳工遗属达成
和解。三菱重工业公司所在的三菱集团也有旗下三菱综合材料公司与中国被掳劳工受害者
团体达成了和解。基于这些前例,是可以协商的。强制执行是最后的手段,我们希望和解
的立场没有改变。
日本的法院和政府从没有主张过韩国人的索赔权(仅无法通过诉讼行使)已消失。由于权
利没有消失这一解释与韩国最高法院的判断之间并无出入,政府间应该探讨以这个共同点
为立脚点的解决办法。(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