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w: [公告] ga037588检举案裁判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8-03-09 01:04:38
第一点,判决都以版面证据为准,既然被检举人需要回避,彼时帐务部还没有受到检举及判决,请问小组长从何得知F先生身份,是否已私下向丹枫版主接触后才进行判决,如果被检举人可以后补资料以证清白,请问板上是否以后所有判决,被检举人都可以私下向版主群甚至小组长寄信辩白?。
第二点,小组长本次仅是代行版主责任,为何此案不得在版上回文甚至严禁推文?若小组长是担心纠纷繁多,为何却又允许丹枫版主私下寄信给您,请问此案是否未得版面判决即升级为申诉案?请问程序正义何在,是否宗教人文组未来皆可比照此判例行事?
第三点,请小组长指点一件事,丹枫以版主身份引用神意发言,并借机公开他人资料并无视对方意愿引战带风向的行为却只自肃15日,并说是板规的涵摄仍多有误用或斟酌空间,请问版务重点误用及涵摄斟酌点在哪里?若其误用点及涵摄斟酌点始终不明,而后是否以后任何人皆可引用神意及传言即可公开审判而不受刑责?
补充第三点的严重性,请问小组长,
丹枫堂堂版主,却始终爱用公审手段,上次是3C,这次是用签名档公审你及另一个版主,请问小组长是否同意宗教人文组可使用这种方式公审他人?
作者: ccclum   2018-03-09 09:32:00
唷唷,路过给推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09 11:00:00
本人未有“以签名档”公审任何人之事实,请提出相关事证。请小组长斟酌处理此诬告之检举。同理,本人未如Lang90检举指称“公布任何人之站内信与水球纪录”,检举人未检附相关事实证据,亦是诬告。请小组长斟酌考虑此举是否有闹板引战之状况。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26:00
虽然不清楚丹枫版主把影片、LINE对话PO在签名档的目的是否为“公审”,但建议不要再做这种行为,十分不妥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30:00
本人未有“将资料放在签名档一事。,请出示相关证据以资证明。现在是都不用证据就能指控人了是不是?没有证据就进行错误的指控,才是最不妥的吧。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32:00
你确定要弄得这么难看吗?小组长都已经在下面的回文说已经先行采取动作了,希望你自重而此事件我认为属于案外案,我本人无意在此分散焦点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34:00
请你出示“我把资料放在签名档”之证据。我来看看到底谁难看,如果你出示不出来,要不要辞版主?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35:00
请小组长来判定吧!此案为案外案,你把影片连结、LINE对话的IMGUR连结都已经放在签名档了,不要以为都没人看到虽然后来你已经删除,但此行为我个人认为十分不妥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36:00
我并没有把资料放在签名档示人,你愿不愿意为你的指控负责,如果指称有误,比如就辞去版主?现在是都不用证据就可以滥诉就是了。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37:00
那请问你如果真的有放,你又要为了什么负责?不要只会要人负责,自己就站在旁边看戏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38:00
我可以公开宣称,我从未把你指称的东西放在我的签名档过。请你出示相关证据,比如截图,出示不来请你负起责任。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40:00
然后呢?你还是没说你有PO你要负什么责任?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41:00
你可以来对赌啊,我有放资料在签名档我辞版主,我负责,如果没放,你指称有误,你辞。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41:00
你负责什么啊?不要只会讲不着边际的话喔 我看到了,你愿意请辞版主,我说的是你有丢连结不要到时候放了又要在那边讲,不过我建议请小组长来处理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44:00
请你出示“我在签名档放出你指称的东西的证据”,如果你指称有误,或拿不出证据,请你对你的错误指称负责,请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44:00
若小组长觉得有必要处理,那在来处理,本人向来爱好和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45:00
我再说一次,你的指称有严重错误,请你为你的不当宣称负责。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45:00
口说无凭,若你真的觉得你想要弄这么难看,就请小组长做个决定是否真要如此做,且做个公证人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46:00
爱好和平不代表可以污蔑对方,我再一次请你出示我在“签名档放相关相关事物的证据。”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46:00
同时提醒你,小组长在下面的判决文也有提此事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48:00
不需要无聊的激将,已经把立场说明了请小组长做仲裁该如何处理,我就是这样的回复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48:00
我觉得作不实指称又不敢负责,真的蛮恶劣的,不适任管理职位。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49:00
你把影片、LINE对话截图的连结放在签名档,也着实恶劣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50:00
请出示证据吧,我并未将该资料放在签名档上。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52:00
你的宣称向来也只是宣称,无意与你做这种奇怪的行为本人也仅止于提醒你不要做这种事情,很不妥荡*当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54:00
说真的,到最后你发现你的指称是错的,难看的也是你而已。这些资料都是公开的,我们的对话也是公开的,你自己没有搞清楚状况就随意指控,这才是最不妥当的。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0:56:00
所以你现在是再说小组长下面那篇判决的回应是乱讲的?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0:59:00
“请求防止之”:请对方不要这样做。这跟对方有没有作你的指控,还有怎么作是两回事。小组长没说错,但你的国文解读与宣称有错,希望当证明你的指称有错误时,你可以负起责任。你是不是完全不愿意为你指称如果发生错误与不正确时负上任何责任?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1:00:00
没兴趣对于没有意义的宣称做任何相对应的回应我出来只是提醒你不要做这种行为,你的影片跟截图我都看过了,至于是否需要弄到这样 我觉得版主群一场 无须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1:02:00
请为自己的错误指称负上应有的责任。你不要以为我不敢告你。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1:02:00
如此 若小组长觉得不妥 就把上述推文删掉吧 我本意并非制造纷乱我之所以没有兴趣跟你耗,是因为以你以往的表现 就算我拿截图 你也可能会说是假的 那我只能说我有看到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1:04:00
就算你看过影片与截图,那我也未曾放在签名档上,你先搞清楚再来吧。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1:04:00
至于有多少人看到 你的行为妥不妥当 公道在人心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1:05:00
看吧 你自己都说我看过影片与截图 你也没放在签名档那我拿出来 表示你也只会同样说法而已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1:06:00
你出示出来看看吧,我看看我什么时后放在我签名档了。因为真的是你搞错了,而且你还不会愿意为你的搞错负责任,真的是笑话一场。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1:09:00
你上面留言已经表示出示截图你也不会承认 那就没意义了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1:10:00
我是没见过那么夸张的人啦...拿不出证据就在虚张声势,讲一堆理由,但就是拿不出来。你拿不出来,因为你没有。就算你有你认为的证据,我保证也是证明你是错的。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1:14:00
噗噗 所以我说毫无意义 你只会坚持我的证据是错的 那拿不拿 一点意义也没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0 11:17:00
不用坚持,公论也会说你是错的。但我知道当你知道错之后,也不会负责的,就是那么恶劣。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0 11:38:00
大概用词有误差吧,那东西好像叫名片。我会推文是因为当事人外的第三者也看到了,是对方叫我也去看,也确实在名片看到那些影片了,而且往外扩散不是只有私人一来一往。该名片资讯删除时间是3/7的早上10:00左右。若能查询系统,往那时间点应该就可以找到了。
作者: ethefalse (无月政龙)   2018-03-10 11:41:00
@@ 那是名片?我一直以为是签名档 就在人的名字前面按CTRL+Q可以看到的东西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0 11:46:00
至于放个人名片是否比放在签名档就算得妥当的行为...呵呵,用掷筊来指名特定人等居心叵测,正是小组长要求规范的“代行神意”吧?不管是放在什么档,这个板主群的共事都很难维持和平了,还是建议小组长“公平公开”的处理,免得大家都得往组务甚至站务了。我认为不管那叫什么,都是可供不特定人等自由连结并视听的公开场所及资讯,也就是意图散布于众其内容。
作者: wkwtb (....)   2018-03-10 19:35:00
你们不要串通好挖洞给人跳,不道德。话说这样到底要不要辞版主?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8-03-10 19:53:00
丹枫版大也许可以上表请辞,小组长在挽留或驳回即可,小组长英明呵。
作者: m122e (m122e)   2018-03-11 04:06:00
哇 前面讲签名档的时候 回复超快; 改成名片 就断线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05:33:00
讲串通太沉重,我的检举案可是不论哪个板主都没来私信通知过呢,连管道都没能建立 嘻嘻。要说挖洞或造假..这影片的声音总是本人自愿录自愿放的,不至于说是被骇出来的吧。
作者: m122e (m122e)   2018-03-11 06:41:00
唉 人家行得直坐得正 掷茭沟通祖师爷都没业力引爆了 当然是另一方XXX囉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1 08:28:00
签名档与名片档分明是不同的东西,适用规定的范围也不同。连这基本的规章都没弄清楚,就不要来乱版了。ethefalse搞错东西不道歉也不是第一次了,他不会辞版主的。这人用错误的罪名在没有证据也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极力使用版主的权限硬是要定我罪名。他这样行为的证据事实,他当然不希望我公布,至于我公布的方式有没有违规,请拿出相关的证据,寻本站或本国正规的管道提出诉讼或检举。签名档依附在发表文章之后,受该文章发表之版面版规与组规约束。名片档未属于发表于特定小组版面之内容,是个人空间,不受这两者约束。站方对于站外资料之涵摄,不属于本站内容直接图文资料者,在未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下,是不会管的。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8-03-11 08:46:00
在版主英明的裁量权及小组长准确的仲裁判断之下,所有的问题不过是版规理解及涵摄错误的问题,公权力之下,说你恶意诬蔑就是恶意诬蔑,说你不懂规矩跟使用方式就是你不懂,大家懂了没啊。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1 08:49:00
ethefalse在未有犯罪事实就罗织本人罪名欲定罪的事实,因涉及公共论坛管理权限者的影响,这已于公共利益有所关联,通篇纪录未有能指涉任何个体个资的资料,属可受公评之论述,本人发表是否有违规问题,并不是由各位说得算。请寻正当管道认定之。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8-03-11 08:51:00
版主英明呵!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08:58:00
我无所谓啊,我是来作证我有看到连结位于何处公开散布。一个小组长位阶要放任所辖的板主在他面前这么做还以兹鼓励,那也是他的选择,只要他脸面挂得住。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1 09:01:00
一堆人昧著良心说话,到处乱版面子都挂得住了。作符合公平正义与规定范围内的事情,面子怎么会挂不住。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09:03:00
那你啥时要回答我举的你那些推文,到底跟组务文章标题能产生关联,不会违反四-3啊?不违规就没关系板主?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1 09:04:00
你认为有违规就请行正当管道检举,这是本版保障的权益。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09:06:00
本板文章#1QZ6j1q9,已经是正当管道了喔
作者: pili1321 (小强)   2018-03-11 09:08:00
诽谤的成立在于散布影响个人名誉的言论,今天丹枫已经在网络上以文字、影像向不特定人士流传这个讯息,即使知道的人甚少,你还是犯罪成立,而且是加重诽谤。而e版跟lang90想法如何,只称得上是臆测,用掷筊来验证,一点意义也没有,无法证明什么。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1 09:20:00
加重诽谤与犯罪的定义,请持相关证据资料,提出正式诉讼,由中华民国法院认定之。如上诉失败,本人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以诬告提出诉讼。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8-03-11 09:24:00
自己到处传播神意审判是行的正坐的端,是合理的善意评论,别人的臆测就是恶意呵,请问这是版主裁量权吗?别人谈版务就是恶意散播版务不合,自己散布对其他版主的恶意评论就是问心无愧,版主裁量权真妙,令人赞叹不已。
作者: ga037588 (丹枫)   2018-03-11 09:36:00
其实讲再多也没有什么意义啦...我不觉得该评论是恶意的,那是你认为而已。何不把证据贴出来受受公评呢?对于无谓的争论,本人是没太大兴趣回应了,还是请各位寻正当与合法的管道去认定与申诉吧。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8-03-11 09:47:00
这种气魄就叫版主说了算!自己做了就是善意,别人说就是该下台。这里不就是正当管道吗,是心虚到没词来可回吗XD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8:25:00
marvl版掷筊判决时,vic大也没这样正义的出意见http://i.imgur.com/ryy7Iof.jpghttp://i.imgur.com/ndpj33Q.jpg,看来对两版的版主标准不一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8:32:00
那是该位板主照既定板规走的法定事项,处理违规者贴在公告的耶?这边是自己无端先主动去讲特定人以负面形容然后掷筊后散布影片,你拿这两个在比是在逗人笑吗?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8:34:00
也没看你之前对小组长提marvel版掷筊判决有任何意见所以g版主公告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8:37:00
那是他的政见,整个板民意同意他设立跟执行,有意见就会在板规设立时提出了,在那个板推发文等于同意那个板规,并不会如你这篇文,等执行了才在那要求废除然后嘘爆XX好不?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8:38:00
如果按照版规,名片档算公告?如果不算,关小组长事?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8:38:00
他是贴在公开处啊,你想辩护啥想清楚好吗?XD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8:39:00
你说的照规定呀,可是g版主认为名片档不算,小组长可以管到名片档?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8:40:00
你如果又是那套等规定到才算不妥的论点,省起来别浪费我时间。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8:42:00
所以你也知道目前规定不到,关小组长的事?你也在浪费时间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8:42:00
管不管得到,我不在意啊,提起控诉的是我吗?阿一个小组组长要让他的板主群公开这样作为,我也没意见,会拿去跟亲朋好友一起泡茶聊天而已。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8:43:00
,你在组务是提道德审判?还是违规审判?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8:43:00
我08:58的推文说过了,看清楚别跳针了。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8:47:00
8:58推文我看过了,你要小组长处理别放任,但问题在于违规的争议,你与g版认定不同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8:52:00
你要学会看清楚再来辩护了没?XD这案子我只是证人并觉得这不是好行为,建议小组长公平公开处理,你要讲去找这篇原告跟相关的板主才是找对人好吗?你想冲着我来,你该去我的文下帮g板主找出他那串推文跟原文标题相关的点比较有用喔。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8-03-11 18:54:00
质疑关键打脸人才能让证据无效啊XD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8:55:00
我不关键啊,我还是别人叫我才去看的。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8:57:00
在组务是检举不好行为?还是违规行为?是道德审判?你提出他的不好行为哪违规再说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8:58:00
Lang90他为什么不问你而是问我?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9:02:00
L大的内容至少还在违规讨论,其实你可以引ptt哪一条规定来说他的行为违规,我双手赞成,而不是说行为不好,道德审判?就像你说的marvl版对空气掷筊是符合规定的,但你从不会说它不好?所以我才说你双重标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9:09:00
你意思是我不该出来作证看到他有录公审影片连结贴在他个人的名片档,该让两个板主继续纠缠在是不是签名档,要我当个沉默的目击者?那个板规规定有启动条件,这个是无故贴在那散布,你到底要比什么?XD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9:14:00
作证当然可以,可是他的行为到底违反哪条?你还没讲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9:15:00
阿,原来真的是要怪我不该出来作证,我不该出来说我真的看到连结跟影片,这样不利g板主,他不能继续抓着签名档打别人,呜呜呜呜,我真坏。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9:16:00
又在转移话题,他到底违反哪条规定?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9:17:00
我..我只是看板主群在小组长底下吵成这样,我..我好伤心,好难过,建议小组长好好处理,呜啊阿啊。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9:18:00
你的推文似乎不是这样讲?你是说小组长放任某版主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9:18:00
别再让我重复一次了,你如果只是那套“没规定就没关系”的论调,你拿去跟g板主慢慢共鸣就好,别浪费我时间了。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9:20:00
怪了,检举不是要按规定,讲不出规定,怎被质疑又开始跳针?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9:21:00
我是检举人吗?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9:22:00
很简单,你提出违规条文与行为,小组长受理,就这样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9:22:00
????在讲什么啊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19:23:00
你不是觉得他行为不好?就检举呀不另行检举,又说小组长放任不管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11 19:30:00
这篇就是当事人在检举他了呀,我为啥要检举?小组长还没决定怎么做,管了或不管也不代表我就会怎样,你一直纠缠我到底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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