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uddha 板裁判 (CassSunstein)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8-02-19 18:17:10
一、“欠缺方法论的训练思维”,这种话算不算挑衅?
组务觉得不算
二、这能说明板主适用必然错误吗?
  有些难,
  毕竟你不是说【像XXX类型的论述,显然没有经过方法论训练】,
  而是【像OOO(人名)的XXX论述,显然欠缺方法论的训练思维】。
三、结论:
  1.建议板主方以陈述事实为主即可,不需要指称谁谁谁是嘴砲王,
   这样的论述方式组务认为并不恰当。
  2.依二之板规适用情形,虽重视的面向不同,组务于此尊重原判决。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8-02-19 19:31:00
如果以"不具有"挑衅意味的词语用于其他网友 这不就属于正常合理的言词使用范畴了吗?若属合理使用范畴那么执法的版主又怎适合伙同被指涉的人 不思以论辩互动 而用浸桶的手段直接封了写没挑衅意味的对方嘴?这样的对版规内容理解 其心证是否"明显"有瑕疵了呢?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02-19 21:17:00
再次感谢小组长能敬告yaqqq,都成人了,还学佛,担任两个佛版版主,行为举止用词居然如此,还给其他菩萨一个公道。yaqqq脱序言论不是第一次,被佛版其他版友告知也不是第一次,应该超过两次以上,不知道是不是积习还是怎样,学佛如此,真是阿弥陀佛,感谢小组长也挺身指出yaqqq不恰当言论问题盼望yaqqq好好忏悔口业问题,少造业,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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