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Folklore板主群违反板上板规、板主自律

楼主: vicious666 (Seth)   2018-02-21 02:38:55
引述《ga037588 (丹枫)》之铭言:
: ※ 引述《vicious666 (Seth)》之铭言:
有劳小组长以组务之角度做出了判决,个人并无强烈反对之意见。
唯ga037588之回应颇有耐人寻味之处,故还是回应个人意见,或有助后续其他处置。
: 本案状况由被检举版主本人一一进行说明与辩驳。
: 1.违反版规之认定有无,须经由版主群梳理前后文内容后裁定。
: 唯本版风气一向自由开放,为维持版风,除非重大明显违规事项,版主群方主动介入裁处
: 。其他未达明显重大情事者,采版友检举方式,经版主群讨论受理检举与否,否则不告不
: 理。
: 本案检举人未照本版规定之检举方式提出检举,经版主群讨论后裁定为不予受理。
: 事证如下:
: 本版版规四之2之a:
: 四、板务处理相关规定与罚则
: 2.置底检举区
: a.需有(1)文章代码(AID)、(2)检举对象ID、(3)违法行为、(4)违反之板规,若四者缺
: 一,板主群得不受理。
: 检举人检举内容:
: → vicious666: #1QBW8ml2 连板主在内太多人违反四-3,无法一 一列举 12/15 09:50
: → vicious666: ,当事板主需回避,请由另外的板主判断违规成员及内容 12/15 09:50
: ====
: 检举人之内容不符合版规检举模式,未一一列举对象ID,与具体违法行为,故被驳回。
: 并通知其再行补充符合检举规定之内容:
: → ga037588: #1QBW8ml2 检举案,经版主群讨论后决定驳回。请版友进行 01/11 00:32
: → ga037588: 检举时,详阅检举相关说明,依固定格式进行具体检举。 01/11 00:33
: 2.本版版规规定版主在受理检举后有义务七天内进行判决,然而未规定检举被提出后几天
: 要决定受理与否,故版主群花了些时间进行充分讨论此案,决定不受理。
: 板主群并未无故拖延,讨论时间长是为了此不明确的检举是否要受理之故,如果受理,诸
: 多版友的离题尺度与罚则该如何判定,如何维持公平性与一致性之标准。
于此可见从提出案子到无视回避原则之回应,已是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一个板主群的处理效率如果是可以用“只有判决没说受理”此等文字游戏来拖至如此长的
时间,那还限制判决期限有其意义吗?
而一个板的尺度与罚则本就是板主责任内所该去做判例及决断之事,今次不仅回避了可做为
判例堆积的检举案,往后判决时难道就不会被用同样的理由来反驳板主的判决?
“那个案子你们就不办,这个就办”
: 由于检举人之检举不明确,只模糊地说明版主与诸多版友涉案,然而板主群有三位,其未
: 能明确检举是哪一位版主所发言之内容违规,其亦无明确一一提出涉案之版友为哪些人,
: 致使板主群判断相当困难。
: 为了此模糊不明之检举案,考虑到维持公平性与一致性,在#1Q9esmyi此文内之违规情事亦
: 有类似之处,版主群为此花时间一并讨论处理方式,决定是否要由版主们一一主动介定离
: 题推文之违规主动惩处。
: 最后版主群考虑到此事工作量太大,且恐引起版上文字狱之恐慌,增加不必要之困扰,事
: 也已通知该版友补充其检举内容更为具体,但为其所无视,故最后决议驳回检举。
文章点进去看不就看得到谁讲一长串与板务无关之推文了?又不是讲检举不明确你那些推
文就会消失。
不是只讲一短句,是好几十楼的叙述,这样的办事方式怎么会好意思用来当理由呢?
板主群原来也知道是大工作量,那怎么会反过来要求只有一人的板众代为检视呢?
站规有明定板主职有管理板面之责任义务,可不是定在板众身上,不让板因为判决而成文
字狱不就是要板主在判决时自己拿捏出尺度的。
文字狱是因板主的标准失当而产生,不是因为判了一件多人违规案就会产生。
更何况说回头这件案子工作量会变得这么庞大,不就是ga037588你不仅没有当下就
阻止偏题的失控,反而还自己也加入其中行列所招致的?
: 关于回避原则之说明:
: 此案由于检举不明确,涉案者多。回避原则只适用于案件中如版主有参与违规之部份,但
: 在违规者众多的情况下,非涉案版主之其他违规者的推文裁处判断,无关涉案版主之回避
: 问题。
: 又,此案在未进入受理并讨论裁处判断之前,版主群之讨论已基于检举内容不明确,待其
: 补齐后再讨论受理与否的前提下,驳回了此检举,故完全与回避原则无关。
回避原则早已明定于板规中,能参与受理与否还能说自己不会影响此检举,无关回避?
: 由于每个人的主观标准不一,检举者要提出检举,须尽其检举义务,一一明确提出,再由
: 版主讨论受理与否并裁处。版主属无给职,各有工作忙碌,除非非常明显之重大违规,无
: 法单以一人之观点决定惩处,未达重大明确犯行之违规,须由检举者明确提出后,版主群
: 再行讨论如何处理。
这大概是整篇文章最有趣、矛盾之处了。
无给职、各有工作=>3个人手的板主群要求同样无给、有工作、没被站方订下责任义务的
板众1人帮他们检视长串多人违规的案子,而板主自身亦在串中。
3个人可以达成相对客观判决的板主群=>要求1人的板众以自身主观来判定哪些人是违规、
哪些人可以不检举。
板主皆为自愿就是要人衡量自身能力,在现实生活仍有余力下来自愿为板服务,如以工作
忙碌来做为对案子受理与否之理由,那该先检视的应是自身能力及当板主之目的。因现实
工作繁忙不能续任,是广泛不便管板之板主请辞及多为接受之理由,ga037588可以参考。
: 前文已说明未违反回避原则,没说受理与不受理就是表示还在讨论要不要受理,因此就是
: 未受理之状态。
: 前文已说明未有拖延,亦未违反版规,版规无规定讨论受理与否之时限。
: 唯此检举者贪图方便,省略检举内容,经多次提醒其补充检举内容,检举者又一再无视提
: 醒,版主群无可奈何,只能驳回之。
你自己也只能举出将近一个月后的一次回复,且没说明那套受理与判决的玩法,这中间没
有任何板主来信或其他立场正当之板主做回应,多次提醒是哪生出来的?
ga037588你在那讨论串里到底有无违规一直是你回避的点,那我退一步,这检举内容的要
件就是“能不能与标题及内容有所相关”,你自己的推文请你指出哪里可以与这板务有所
相关
→ ga037588: 你可以去问问七王爷底下的掌剑将军。跟祂有点关。 12/14 23:51
→ ga037588: 另外,温王在今年国历九月八日我去过一躺了,也请示过 12/14 23:52
→ ga037588: 祂圣意了,祂愿意仲裁这其中是非喔。 12/14 23:52
→ ga037588: 温王跟我讲了不少,可以写的有限,但是这部分写出来会 12/14 23:54
→ ga037588: 很不好看。 12/14 23:54
→ kokone: 真好奇老王说什么耶?我也很会博杯的喔 12/14 23:55
→ ga037588: 能公开写的就是他对你的言行不苟同,希望你回去面圣, 12/14 23:58
→ ga037588: 亲自确认此事。 12/14 23:58
→ ga037588: 去问的时候,报丹枫就好。说国历九月八日巳午交界时我 12/15 00:06
→ ga037588: 有去问,温王会知道是谁与哪件事。 12/15 00:06
推 kokone: 可是我10月8日去东隆宫拜拜,王爷没说耶,我还上疏文给中 12/15 00:08
→ kokone: 军爷,祂也没说什么。(疏文不关你的事) 12/15 00:08
→ ga037588: 这我就不清楚了,但如果是公开场合,祂肯定不会说。反 12/15 00:09
→ ga037588: 正我相信温王不会卖我,你可以私下问杯确认,不然如果 12/15 00:09
→ ga037588: 祂跟我说的事,公开说,我觉得不太好。 12/15 00:09
→ kokone: 都博杯问,哪有好不好公开。王爷生又要到了,不如你跟我说 12/15 00:11
→ kokone: 说,温王剑将军是哪尊算了,从哪间庙借调,这很简单的 12/15 00:11
→ kokone: 王爷公我们东港人很孰悉祂脾气的 12/15 00:12
→ ga037588: 这两件事无关,总之,你可以请示温王看看我讲的东西。 12/15 00:13
→ ga037588: 温王允我公开说的事,我已经讲完了,反正我照祂的意思, 12/15 00:15
→ ga037588: 不多作少作,至于你要怎么做,那就是你的考量。 12/15 00:15
→ ga037588: 然后,如果你对我有是非意见,温王也允诺我,哪一天我 12/15 00:18
→ ga037588: 们都有空时,可以约在殿前,祂当面以赐杯的方式仲裁是非 12/15 00:18
→ ga037588: ,也允许录影公开。只是我不常去南部,这可能要等上一阵 12/15 00:18
→ ga037588: 子,你也可以请示温王有没有这回事。 12/15
00:18
→ ga037588: 胡乱说话,被处罚还嘴硬的话,恐怕会一直痛下去。头痛 12/15 09:51
→ ga037588: 事小,再重就是诸事不顺,削禄折寿。家师训示非常严格, 12/15 09:51
→ ga037588: 只要我讲错写错,或是多讲了什么,马上责罚就上门了,就 12/15 09:51
→ ga037588: 是我到座前叩首,也未必轻饶。我只能说我现在人好好的, 12/15 09:51
→ ga037588: 睡眠充足去上班。 12/15
09:51
若小组长或较支持你的板众、其他常注民俗板甚至是路过的乡民可以找出哪里有相关,
也都欢迎推文指点。
作者: lld33821 (lee)   2018-03-11 2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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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证据,似乎是截断推文,明明是k大先问起,而这段推文是从掷筊等版务讨论起的,结果你只检举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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