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booin判决一案,因当事人未具适格,已请其他板主重新仲裁。
故就禁言一事,应无讨论实益。
二、如果对新任板主遴选程序有疑虑,依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新增板主 中之规定:
a. 该板板友若对新任板主之适任性有异议,可于新任板主上任一个月内,
于小组组务板向小组长要求复决投票。投票方式由小组长于小组组规订定。
若小组组规并无规范,则依下列规则进行复决投票。
(1) 小组长于小组组务板举办投票。
(2) 投票选项为 (a) 赞成 (b) 反对
(3) 新任板主所得之赞成票小于反对票,则不得续任板主。
在组务板提出复决投票之申请。
其余之适任性判断及撤销职务等建议,
在未有重大失职与违规事实被呈现于组务板前,
非组务一言足以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