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olklore版,booin适任资格一案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7-05-29 23:58:32
按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国家研究院公权资格 中,
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于未经组务肯认其专业的状况下,
板主应至少有50篇以上之有效文章。
本次Folklore板板主选举,
booin虽然取得相对高票,
但由于未达板主之有效文章数,亦未经由组务肯认专业之替代程序,
所以依总则规定,认其未具板主资格。
于期间中所订之水桶及其他惩处,
请另外两位板主重新仲裁,
即使仲裁结果同前案所判,亦应另于该板面发文公告。
于重新仲裁前,原水桶及惩处应予撤销。
本次组仆未能发现新任板主之资格不符之情事,
实为组仆之疏忽,
也希望未来各位板主于新增其他板主分忧解劳时,
详加阅读AboutBoards中之相关规定,
确认其资格后,才提出申请,
以免造成板主自身与板上选举人之困扰。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7-05-30 00:15:00
另外这里必须表明的是:组务判断booin未达板主资格,不代表组务否认booin在仲裁时的判断逻辑与涵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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