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一] 申请二审原信函

楼主: YuGar (深奥幽玄)   2016-10-26 10:34:31
※ [本文转录自 YuGar 信箱]
作者: YuGar (深奥幽玄)
标题: [申请二审]
时间: Sat Oct 22 10:04:45 2016
  申诉人(YuGar)因违犯板规而遭判禁言60日,申诉人主张【3.违规事实文字:】中,
‘说阁下实修净土,恐怕不是,是为形式修净土。’,显然未违板规第三章第3-13条所
列“贬损、诽谤、恶意质问、引战”,申诉人详细说明如下:
一、申诉人遵守学术讨论原则,并未违反逻辑而推论
  原作者所云‘这位老法师一定是观音菩萨来的吧?’,但显然该老法师也有可能是
其他圣贤,例如【阿弥陀佛】、【大势至菩萨】、【南无清净大海众菩萨】…等,但原
作者显未经如理思维,未及时向该老法师询问是否是观音菩萨来的,事后也未再去【龙
山寺】向老法师确认,迳认定其为【观音菩萨】,更发在板上跟板友分享巧遇【观音菩
萨】之情事。故申诉人推文第四句:‘说阁下实修净土,恐怕不是,是为形式修净土。
’申诉人实未违反学术讨论原则,也未违反逻辑而推论,否则为何这位老法师不能是其
他菩萨?
再查申诉人推文,语重心长,亦用‘恐怕不是,是为形式修净土。’逗号代表句子
未完,恐怕二字确实是问句,仅仅未挂上形式的问号于最后,应无妨该推文实为问句之
事实。故申诉人确实遵守学术讨论原则,并未违反逻辑而推论。
二、申诉人未贬损、恶意质问、引战
  申诉人推文第四句:‘说阁下实修净土,恐怕不是,是为形式修净土。’绝非贬损
原作者,而是质疑其【实修净土】竟未能判断出老法师亦尚有西方三圣之其他圣贤之可
能,感到痛心,故质疑原作者所自云之‘一定要依教奉行,佛法重实质,不重形式。’
但是老法师实质上确有可能是其他圣贤,如前所述,在未经如理思维,或向该老法师询
问,或是向龙山寺相关人等确认,而迳认定为【观音菩萨】,万一是位阶更高的【阿弥
陀佛】,不是反而贬损了老法师吗?
而申诉人语气平和,心态正确,试问恶意质问的证据为何?然后申诉人相当认同原
作者对于净土修行的用心,故语重心长的提醒原作者。反观板主疑似迳行举发违规,竟
援用‘引战’二字,试问板主对于申诉人与原作者互动时之求道精神,是否疑有忽视之
嫌?
  故申诉人主张申诉人显然未违板规第三章第3-13条所列之‘贬损、诽谤、恶意质问
、引战’。
三、申诉人认为本案非由原作者检举,疑为板主迳行举发违规,判恶意违规难谓充分。
申诉人认为,依原作者与申诉人之间的互动之求道精神,原作者应非检举人,疑为
板主迳行举发违规。原作者若认为申诉人贬损、恶意质问、引战,申诉人极愿亲自道歉
,以博取原作者的谅解,但原作者从未公开或私下向申诉人表示有如此情事,反而表示
其坚持修行净土,故申诉人认为净土修行的原作者应非检举人。若当事人不认为有眨损
、恶意质问、引战之情事,则板主之判定恶意违规难谓充分。
  综合以上说明,申诉人主张遵守学术讨论原则,并未违反逻辑而推论,申诉人未贬
损、恶意质问、引战,申诉人认为本案非由原作者检举,疑为板主迳行举发违规,判恶
意违规难谓充分。若原作者若认为申诉人贬损、恶意质问、引战,申诉人极愿亲自道歉
,以博取原作者的谅解。综合以上,申诉人主张应予无罪判定。
以上
陈请 板主谅鉴。
申诉人 YuGar 敬陈
楼主: YuGar (深奥幽玄)   2016-10-26 10:41:00
因禁言处份,检举人无法从该板直接转发本板,而由信箱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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