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西哲板主t0444564处理人身攻击的标准

楼主: sitos (麥子)   2015-08-22 10:49:17
※ 引述《startwinkle (星烁)》之铭言:
: ┌─────────────────────────────────────┐
: │ 文章代码(AID): #1Ic8oeiC (W-Philosophy) [ptt.cc] [公告] 版友startwinkle?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W-Philosophy/M.1385729192.A.B0C.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85 Ptt币 │
: └──────────────?w──────────────────────┘
: ● 110 11/29 t0444564 □ [公告] 版友startwinkle检举版友chipretender
: 西哲板主判定没有人身攻击,是因为他认定小弟有回避问题
: 虽然我不认为自己有回避问题,在这里先尊重他的认知。
: 但就法律而言,回避问题可以成为阻却违法事由吗?
: 若可以这对被害人是否会太不公平,被板主要求要有充分回答问题的义务?
: 而且被害人也可能没意识到自己有回避问题,他自身的认知自己是有充分的回答问题
: 我认为PTT的看板人身攻击标准,也应该受到刑法310条和309条的约束。
: 可否请PTT管理者们提出,在处理毁谤罪与公然污辱罪时,
: 法院有判例是因为回避问题构成阻却违法事由?
首先,本站内的一切行为皆受中华民国法律的约束,也受刑法 310 条与 309 条的约束。
如果你认为任何一位使用者的行为违反刑法,请依适当的司法途迳来解决,
本站的管理人员并非司法人员,无法对特定行为是否违反刑法作出判决。
其次,西哲板板主于西哲板对于特定言论是否是“人身攻击”所作的判断,
依其判决的脉落应以西哲板板规所定义的“人身攻击”进行判定,
而非以其它脉落下较为广义或较为狭义的人身攻击来进行判定。
故,依西哲板板规:
 (四)人身攻击:
  把论证从被讨论的事物移转到不相关的对手性格。
  这种论证不谈对手提出的论点反而把对手当作论点,
  从论证转移到辩论者身上: 不去否证对方主张的内容,反而去攻击提出主张的人。
  人身攻击有若干形式:
  a. 否定对方专业,指责对方的名声或是个人缺点。
  b. 否定对方环境,论证因为对手的环境或生理状况,所以造成某一不良现象。
板主若认为被检举的言论并非“不相关的对手性格”,并非“不谈对手提出的论点”,
那么被检举的言论就不符合西哲板板规所定义的人身攻击。
而于本案的回复过程当中,板主已于 #1LjQOhAO (HumService) 说明,
chipretender 板友大抵是针对 startwinkle 板友的哲学论述能力进行质疑。
因此重点在於哲学论述能力是否是与被讨论的事物“不相关的对手性格”。
而板主的判决,依我来看,是认定 startwinkle 板友在讨论时回避问题,
而此一论述方式影响当时被讨论的论点,故与当时被讨论的事物有关。
本案呈于本板的证据,不足以说明板主的判决不符板规,故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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