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匿名检举制度之利弊

楼主: 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   2013-05-01 18:32:35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铭言:
: ※ 引述《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之铭言:
: : 检举人必须把检举的事实及证据提列完整,所以,
: : 最好依据前述站规的第十六条,把检举信的格式列入板规。
: : 并且要规定,检举内容不全,要于板主收信后,三天内补齐。
: : 没有在期限内补齐检举内容,检举不成立。
: : 不可以允许用水球或chat检举。
: 同意
“三天补齐”只是我的举例而已,要设几天站规似乎没有硬性规定。
: : 检举信的内容及检举人的ID也可以公开,
: : 但不能选择性公开。要嘛就取消匿名,要不就全部采匿名。
: : 因为公开这些检举资料,不违反站规,但板主的处理要一致。
: 这段我说得比较不清楚 是我的疏忽
: 目前作法有三
: 1. 全部不匿名
: 2. 全部匿名
: 3. 部份匿名 部份不匿名
: 其中1. 我的意见是不可能的
: 这样检举板友要犯的风险太大
: 我在2. 跟 3. 之间游移
: 是考量到不知道会不会有不匿名对板上更好的状况
: 举例 假设某板友检举之中加入对板主的谩骂
: 这根据规定 是不该进水桶的
: 但是公开出此帐号 或可减少检举谩骂的状况
: 但是这还需要慎重的考虑 我花点时间想看看
如果要杜绝争议,那就是采“全部匿名”。
甲检举乙,如果成立,板主的公告中是裁罚乙,不应该提到甲。
如果板主自己检举乙,裁罚公告中也是只会提到乙。
如果甲的检举信内容谩骂板主,板主就自己举发甲,和乙无关。
所以,采取“全部匿名”比较不会有争议。
此外,板主不受理的检举,也就不会有裁罚公告了,更没有匿名的问题。
: : 如果小组长要规范板主吃案,最好在组规明订,组内各板接到检举后,
: : 板主如果受理,要把受理的检举信直接转寄到组内隐板,做为备份。
: : 一来可避免板主吃案,二来可以在组内建立“板主讨论”制度。
: : 凡是组内所有的检举申诉案,组内各板主可以参考检举信备份,发表看法。
: : 做为小组长裁定的参考。
: 如果小组长受理检举吃案
: 一般我想是板友寄信件备份给小组长
: 毕竟并非所有小组均有组内隐板
我不知道人文研究院有没有组内隐板,我所在的命理研究院是有的。
依此类推,小组长应该是有开板的权限,这个不会太麻烦。
而且,所有的检举案就是由板主审核,板主确定要受理,才有必要转信。
由板友寄给小组长不合理,也不符合体制。
: : 要不要说明?就照板主的意思,明订在板规中。
: : 但是,如果板主自行举发,那么还是要依据前述站规第十六条,
: : 把检举格式填好后,公告出来。
: : 佛板第十四条可以修,但是不应该废。明订使用“站内信”检举。
: : 最好把前述站规第十六条及十七条的内容放进去。
: : 所有检举信先由板主审核,一旦板主决定受理,就把该检举信的原件
: : 转到组内隐板备份。以备未来申诉案发生时,小组长可以开会讨论。
: 这要看小组长想法
: 不过其实以我所见 这样有运作困难
: 举例 假设今天某人存心乱板
: 寄发数百篇无意义的检举信件
: 根据规定 全部都要转进组内隐板?
: 如果允许板主先行筛选 那又有板主判断的问题
前文一再的重复过了,‘只有板主审核过,检举成立的案件’才需要。
本来板主就要审核检举案了,别说数百篇,数千封检举信也要审。
因为这是站规明文规定的“板主权力”,板主责无旁贷。
板主决定受理检举后,就把检举信转到组内隐板,数量不可能太多。
多也没关系,热门板每天的波文量那么多,也没发生什么问题。
: : 裁罚公告的格式明订在板规中,所有裁罚公告就按照格式发布。
: : 裁罚公告格式可以设“备注”字段,可以用来说明特殊状况。
: : 程序一致了,板友就没话说。
: 理解 这作法我会考虑进新板规
检举信的格式最好也加入板规中,一贯道板已经加入了。
: : 但是板主有确认检举必要性及检举内容完整性的义务。
: : 不受理的检举,板主应该用站内信驳回,不宜置之不理。
: : 受理检举后,就先转信到组内隐板,做为证据备份。
: 一般是会回信 甚至如果状况不太夸张
: 不受理检举我会公告板上 告知不受理
: 转信的话是比较少见 请小组长参考
不受理为什么要公告?不受理的检举就直接以站内信说明理由驳回。
不受理的检举公告出来,那不是公布检举人的资料了吗?
不受理的检举就直接驳回了,板主不受理,检举案就不成立了,
检举不成立,所以也不必转信给小组长。
: : 至于小组长要不要接受“检举信转存”及“开放组内板主讨论申诉案”
: : 请小组长深思熟虑了。身为小小板友,聊表寸心而已。
: : 原来我的发言,你常常看不懂。那应该是我的问题,口齿不清。
: : 也难怪我认为不算错误的东西,你会认为是错误的。
: : 以后,应该也没有机会让你误会了。^^
: 我觉得是 其实这是我第一个判你的案子
: 但是或许因为之前你在佛板有过不愉快
: 所以把其他人判你的状况套用到我这边 所以比较生气
: 或许我看事情的角度跟一般不同 也或许是错的
: 但是好好讲好好谈 如我上面所述
: 你没见过我 我没见过你 也不会因为改判让我实质受到损害
: 其实我没理由不改
: 最近恰好有篇M起来的反放生文 或可供您参考
: 以上
一、我没有生气,申诉有三个原因:
1.我确实没有任何嘲讽的意思。
2.我认为板主没有让板友说明的机会。
3.检举的程序不够严谨、不清楚。
二、我在佛板没有不愉快,但某些板友对我可能有不愉快的观点。
1.给姐姐的一封信系列,AHJKL前板主有给我说明的机会。
2.无相念佛一文,buddhanature板主以“禁止连结网址”
违反板规,判我三个月水桶,我并没有申诉,因为尊重板规。
3.“附佛争议名单”撤下来,事实证明没有负面影响。
三、小组长裁定,我的申诉驳回,所以你有理由不改,也不应该改。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板友,随缘尽一点心而已,本来就没有得失,也不可能
有什么得失。水桶、劣退都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如果能够透过ptt 这个平台,每个参与者都能得到一点点正向的东西,就是
善用时间,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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