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thismy板友推文

楼主: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3-05-01 14:43:24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铭言:
: 既然要摊开来辩论 那就一起辩论吧
: #1HTfYe6X
: #1HUNExxW
: #1HV1kWs1
: #1HV2ExLe
: #1HVEIuBk
: #1HVF8SJ-
: 牵扯与申诉无关之其他事项
: 违反
: 检举注意事项
: 2. 当事人及板主若非讨论与解释和该次申诉及检举相关之事证,
: 请自行修改文章标题,以符合讨论主题。
这条归麦子管,但这条基本上是管回文不管推文。
: 发言规范
: 禁止无关板旨的诽谤言论,违者禁言三天
: a.由当事人一周内提出检举,不告不理
: b.诽谤言论定义请参照中华民国现行法律
: 使用者规定
: 第二编 第一章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 (五)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 以上 请小组长处理 感谢
这部分归我管 我判定还不到违规标准
我的标准很简单 如果我觉得你去法院告得成我就判 告不成就不判
如果我觉得告不成可是你觉得告得过
你可以去法院告告看 告过的话拿判决书给我看 我就水桶他三天
还有其他问题的话可以打我手机
大概就是这样
作者: flamerecca (werewolf)   2013-05-01 14:50:00
理解 感谢小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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